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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周口一级建造师培训班一个月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2/6/23 13:32:10 更新时间:2022/6/23 13:32:10
责任编辑:周口一级建造师培训招生(慧嘉森(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慧嘉森教育成立于2009年,专注于建筑行业的考前培训,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近十年的合作办学中,积累了强大的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一、二级建造师、造价、消防、监理、电气工程师、BIM+装配式、学历、八大员等项目培训。师资、极简而有效的课程体系,极致的追求培训效果化以及极高的考试通过率铸就了慧嘉森教育良好的口碑,赢得了各参训企业和广大学员的一致认可。
  良好的培训口碑,使得每年培训班大部分新学员都来自于参训学员的推荐,真正实现了让学员“通关,从选择慧嘉森教育开始”。

师资力量
李老师:教授、研究生导师,一线名师,从事建造师考前培训十余年,以精准的考点梳理、简单易懂的重难点解析和幽默风趣、擅长激励的授课方式和极高的考试通过率得到学员一致好评!主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孙老师:博士、副教授,山东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系副主任,全国建筑经济学会学会理事,造价专业委员会专家。考前培训授课十五年,授课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简明,总结到位,独创模块化层次化提分体系,考试命中率奇高,被学生尊称为“建筑007”。主讲:《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造价工程师》。

课程介绍

行业趋势
  随着2015年“154号文”、2016年“86号文”、“122号文”,”266”号文、2016年年底新“四库一平台”运行……住建部一份份文件的出台,从行业内部来看,“变”突出表现在从全国政策、行业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建设模式、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改变,由此形成的行业新生态,要求建筑业企业从思维模式到行为模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从行业外部来看,“变”表现为全国加快转变职能、着力打造服务型全国的主动之“变”;部分企业难以摆脱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在改革大潮中疲态尽显的被动之“变”;不少企业抓住改革“红利”,顺应行业发展形势,积极主动抢占先机的应势之“变”。
  我国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执业监管,通过资格考试保证关键岗位的人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诚信和执业监管,强化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其实现在,总体趋势很明显,英国、美国等国外发达全国是个人执业资格许可,国内目前是个人执业资格+企业资质双向许可。与国际接轨是趋势。因此,建造师将zui终过渡到个人执业资格许可上去。一级建造师稀缺吗?答案是肯定的。目前一级建造师依然稀缺将会是未来的黄金职业。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轮换考点)
1、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我国目前实行的强制性标准包含三部分:
(1)批准发布时已明确为强制性标准的;
(2)批准发布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编号中不带“/t”的,仍为强制性标准;
(3)自2000年后批准发布的标准,批准时虽未明确为强制性标准,但其中有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编号也不带“/t”的,也应视为强制性标准。
三: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査
(一)监督管理机构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査的方式和内容监督检查
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査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摘要:随着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落幕,一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部启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1.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全国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2.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工程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
3.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必须经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4.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保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5.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措施
对施工场内的污染防治属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防治属于环境保护的问题。
(一)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高大建筑物要使用封闭式容器或永久性垃圾道处理高空废弃物。2.施工现场道路应该指定专人定期清扫。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等废弃物品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4.工地茶炉应尽量采用电热水器。5.大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不容许搅拌混凝土。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2.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现制水磨石污水,电石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4.施工现场100人以上的临时食堂,要设隔油池。5.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6.化学用品、外加剂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
(三)噪声污染的控制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dB]
昼间(6-22点):70
夜间(22-6点):55
1.声源控制(2个)
(1)是防止噪声污染最根本的措施。(2)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加工工艺。(3)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
2.传播途径控制(4个)
(1)吸声: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2)隔声:应用隔声结构。(3)消声:利用消声器阻止传播。(4)减振降噪:降低机械振动减小噪声。
3.接收者防护
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4.严控人为噪声
(1)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2)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停止强噪声作业。
(四)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
1.回收利用;2.减量化处理——分选、破碎、压实、脱水;3.焚烧——不适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填埋;4.稳定和固化——利用水泥、沥青等胶结材料包裹;5.填埋——经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后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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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一级建造师培训
周口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周口一级建造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周口一级建造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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