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动态 > 驻马店一级建造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驻马店培训网 | 驻马店一级建造师培训

【动态】驻马店一级建造师培训报名条件是什么考试费用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2/8/9 9:50:50 更新时间:2022/8/9 17:52:23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自创办以来,凭借着专业、领先、值得信赖的教培服务,成为一家集培训教学、教育产品研发、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多领域综合性专业教育平台企业。目前已在杭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南京、合肥、郑州、沈阳、济南等全国重点城市开设分校,每年服务学员和各类行业企业。
  学建工,快快来咨询我们吧,我们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各行是,BIM工程师,环评等多种课程。

课程介绍
课程设置:
系统精讲全程辅导(全面讲授、训练相结合)
案例分析真题解析(展示解题技巧、深入认识往年考点)
模拟考试考点分析(考前模拟、加强解题技巧)
全程指导伴学:
学习制定计划依据学员个人情况,量身打造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定期检查学习。
定期发放备考资料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中的问题,督促学员巩固薄弱知识点,检测学习。
提醒报考协助让学员安心备考,报名时间、政策改革等信息及时公布,报名全方位指导。
心理疏导阳光备考帮助学员解决备考心理难题,疏导学员因备考带来的心理压力,引导学员阳光备考。

特色优势
分层分阶段:
系统学习夯实基础
要点归纳强化训练
知识浓缩突击难点
提炼重点助力提升
强化阶段:
强化精讲
提炼考纲要点
讲解章节要点
二轮考点强化
拔高训练
配套强化精讲
讲练测评一体
阶段拔高考点

行业趋势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有证又能干”的真正专业人才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工资待遇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随着2015年“154号文”、2016年“86号文”、“122号文”,”266”号文、2016年年底新“四库一平台”运行……住建部一份份文件的出台,从行业内部来看,“变”突出表现在从全国政策、行业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建设模式、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改变,由此形成的行业新生态,要求建筑业企业从思维模式到行为模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从行业外部来看,“变”表现为全国加快转变职能、着力打造服务型全国的主动之“变”;部分企业难以摆脱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在改革大潮中疲态尽显的被动之“变”;不少企业抓住改革“红利”,顺应行业发展形势,积极主动抢占先机的应势之“变”。

常见问题
问题:有必要参加社会上举行的考前培训班吗?
回答:考前培训虽然不是必须的,但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还是参加辅导,咱搞工程的学习时间都比较少,参加培训班可以提高学习,节省时间、少走弯路。
问题: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项目经理吗?
回答:简单来说,建造师是一种执业资格,分为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而项目经理则是一种管理职务,项目经理一定是建造师,但建造师不一定是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想当项目经理需要取得建造师证书。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学习资料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无效合同的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无效合同的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
特征:
(1)具有违法性;(2)具有不可履行性;(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全国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全国、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法律、行政法规中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协议排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构成无效合同;对于任意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等。
(二)无效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五)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痉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一建机电实务考点:设备基础的种类及应用

一、按材料不同分为:素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垫层基础。

  (1)素混凝土基础:适用于承受荷载较小、变形不大的设备基础。

  (2)钢筋混凝土基础:适用于承受荷载较大、变形较大的设备基础。

  (3)垫层基础:适用于使用后允许产生沉降的结构,如大型储罐。

  二、按埋深不同分为:浅基础、深基础。

  1.浅基础

  (1)扩展基础

  (2)联合基础:适用于底面积受到限制、地基承载力较低、对允许振动线位移控制较严格的大型动力设备基础。

  (3)独立基础

  2.深基础

  (1)桩基础:适用于需要减少基础振幅、减弱基础振动或控制基础沉降和沉降速率的精密、大型设备的基础。如透平压缩机、汽轮发电机组。

  (2)沉井基础

  三、按结构形式不同分为:大块式基础、箱式基础、框架式基础。

  四、按使用功能不同分为:减振基础、绝热层基础。

  1.减振基础:可以消减振动能量的基础。

  2.绝热层基础:在基础底部设置隔热、保温层的基础,适用于有特殊保温要求的设备基础。

驻马店一级建造师培训
驻马店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