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株洲一级建造师培训
(推荐分站:
株洲培训网
)
株洲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授课班招生
发布时间:2023/8/2 18:22:42 更新时间:2023/8/2 18:22:42
责任编辑:
株洲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优
(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师资力量
李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太原理工大学副教授,建筑实务科目的题库建设成员,多年从事全国建造师考试辅导工作,教学研究经验丰富,深谙命题规律。主讲《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马老师:高校讲师
从事多年机械设计工作,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经验丰富。
课程介绍
考情二:实务案例仍是考试难点,现场管理与实操题比重增大。
三维教学,引入大量现场和技术简图解析案例专项;
新创案例实操课、三维场景课等强化实操教学;案例108题深度解析常考案例。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仿真预测试卷》
内容简介:根据分值分布研发2套仿真试卷,1:1还原考试题型题量、分值及难度。
教学目的:全方位查漏补缺,提升考场审题与答题技巧,增加题感,考场上应试自如。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开课安排
课程设置:
1、对考试重点、难点把握准确,从命题思路出发确保高效通过率;
2、缩小复习的范围,让学员有针对性学习;
3、考试必考考点熟练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精选案例和习题的练习;。
白晚班周末班三个班型可以选择。
特色优势
核心师资录制高清讲解网课、在线直播练习课程、线下面授个性化课程,课程学习与移动测评相结合,利用大数据分析解决薄弱环节,针对性强、互动性强、学习便捷。
教辅资料自主研发,专业全职教研团队,针对不同学习阶段自主研发教辅资料;整合实战教学经验和考情分析,配备同步课程讲义;自建完善考试题库,定期更新,优化。
行业趋势
我国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执业监管,通过资格考试保证关键岗位的人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诚信和执业监管,强化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其实现在,总体趋势很明显,英国、美国等国外发达全国是个人执业资格许可,国内目前是个人执业资格+企业资质双向许可。与国际接轨是趋势。因此,建造师将zui终过渡到个人执业资格许可上去。一级建造师稀缺吗?答案是肯定的。目前一级建造师依然稀缺将会是未来的黄金职业。
一级建造师是整个建筑行业的核心人才。随着建筑行业的逐渐规范,一级建造师的缺口是很大的。不管从各种各样的法规、相关的标准,还是从相关的企业资质认定,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都越来越大。一建注册情况,从目前建筑行业来讲,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情况基本上呈现这样一个现状。在诸多专业当中,建筑专业注册人数是多的,到现在为止超过了22万。其它的专业,机电相对比较多一些,有6万多,接下来是市政4.5万、4.6万,基本上是这样一个规模。总体来讲不同专业注册的人数不一样,专业背景可能不一样,但是这一行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都是一样的。
常见问题
问题:不诚信报考的后果会怎样?
回答:报考不诚信的表现主要包括学历造假、资历造假、工作年限不实、所学专业不符、单位印章造假等情况。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取得证书的,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工程法规》备考重点: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启,考生想要在考场上答题得心应手,平时就得加倍努力。为帮助考生轻松备考,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要点: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
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丁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没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七地方人民全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工期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落幕,一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部启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
建设工程工期
(一)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二)暂停施工
暂停施工包括发包人或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指示暂停施工和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和必要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三)工期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施工进度计划修订的约定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兔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四)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是指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株洲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考点2:可靠度的评定: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抗灾害能力评定。 (2023/8/2学习专题)
一级建造师考试历年真题对于考试所涉及的重点难点均有所显示,考生可以通过考题进一步强化重点知识点及题型 (2023/8/2学习专题)
相信不少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或者说有意向加入一级建造师考试大军的考生朋友,对于一级建造师也有一 (2023/8/2学习专题)
一级建造师《管理》神速牢记知识点,评:及时组织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评定,并报监理单位复验。 (2023/8/2学习专题)
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后需要注册成功后才能执业,目前国内一级建造师人数很少,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个人为 (2023/8/2学习专题)
一级建造师注册程序及要求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 (2023/8/2学习专题)
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阅读法指通过阅读的方式进行复习的方法,主要是阅读教材。 (2023/8/2学习专题)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主梁按弹性理论计算,次梁和板可考虑塑性变形内力重分布的方法计算。 (2023/8/2学习专题)
一级建造师考试也如此,在我们学习迷茫的时候看看名师和成功者的备考经验,和身边的一建考友们进行学习交流 (2023/8/2学习专题)
一级建造师备考知识点,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 (2023/8/2学习专题)
马上免费在线报名/预报!
报名地址:
株洲一级建造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株洲一级建造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株洲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信息
盘锦优路教育一级建造(盘锦)
盘锦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报名时间
日照优路教育一级建造(日照)
日照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如何选择培训机构
庆阳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庆阳)
庆阳正规的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机构在哪
宁波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宁波)
宁波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学校,学费多少钱
武威优路教育一级建造(武威)
武威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收费标准是多少
遵义优路教育一级建造(遵义)
遵义哪里有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班
十堰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十堰)
十堰一级建造师培训班辅导班使用什么教材
邯郸优路教育一级建造(邯郸)
邯郸一级建造师培训班培训大约什么时间
青岛优路教育一级建造(青岛)
求青岛学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靠谱机构
庆阳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庆阳)
庆阳哪里有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的培训班啊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