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培训/工程考试培训/工程师职称评审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头条 > 淄博一级建造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淄博培训网 | 淄博一级建造师培训

【头条】淄博一级建造师培训学费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6/12 13:26:38 更新时间:2024/6/12 13:26:38
责任编辑:淄博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师资力量
刘老师:副教授
时间经验丰富,注重将知识点系统化。依据知识点的逻辑主线进行透析讲解。
李老师:主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共性案例》等;
大学教授、工学博士。长期从事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被多家机构聘为OPMP、IPMP、CPMP等各类认证证书高级专家顾问;授课风趣幽默,简单易懂,并通过口诀总结加强理解。

课程介绍
考情二:实务案例仍是考试难点,现场管理与实操题比重增大。
三维教学,引入大量现场和技术简图解析案例专项;
新创案例实操课、三维场景课等强化实操教学;案例108题深度解析常考案例。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智慧一点通》
内容简介:全书两大篇章,智慧•背囊——预测提炼核心要点;智慧•提升——针对核心考点研题强化训练。
教学目的:体系化、图示化巩固考点,加强理解记忆;模拟化训练,二次巩固提升。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开课安排
建筑实务(李老师、刘老师):1.考试制度及政策解读;2.近年考题及难度剖析;3.复习备考建议;4.建筑结构工程技术;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6.建筑工程材料。
工程法规(陈老师):1.基本考情与形势;2.学习思路与要点;3.建设工程政策改革;4.施工合同效力;5.工程分包管理;6.工程价款争议。

特色优势
核心师资,鼎力带学。授课老师人均八年以上教学经验,懂命题更懂考生。
实力教研,新编教辅。300余名教研,全新打造核心备考资料。

行业趋势
  初步估计每年建筑行业的大型项目超过240万个,建筑项目的正常启动,需要项目经理的同时,以后项目上的技术负责人也被要求是建造师。所以,从市场的供需关系上来看,今后一级建造师证书缺口巨大。
  对于每位同学来说,既然你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或者说既然你已经拿到了一级建造师证书,对这个待遇就不用想得太多,因为只要你能力相匹配,只要你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后面的回报一定非常丰厚。如果你想在建筑领域或者说在这一行有发展空间,那就必须要考一建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建证书是我们进入管理层的必备证书。

常见问题
问题:为什么报考的时候,条件审核过了,注册却注册不了呢?
回答:报考的时候,人事中心审核的不是那么仔细,而且,个人都是要交报名费的,只要不是太明显的问题,一般都会放过去的。注册的时候建设部审核的很严格,不符合规定的肯定会被打回来,有的跟建设部有关系的可能能注册上,但是以后转注册时候还是要审核的,到时审核不过,你就没法儿转,只能在原来单位放着。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全国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全国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全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落幕,一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部启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级建造师备考也是如此,尽早开始备考的考生学得更扎实。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
一、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2.对化石、文物的保护;
3.出入现场的权利;
4.场外交通;
5.场内交通;
6.许可或批准;
7.提供施工现场,最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移交施工现场;
8.提供施工条件;
9.提供基础资料,并为准确性负责;
10.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1.支付合同价款;
12.组织竣工验收;
13.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二、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2.竣工日期
(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2)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三、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
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3.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缺陷责任与保修
(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淄博一级建造师培训相关介绍:
  • 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知识点,抗震的概念,危害较大的地震为构造地震,震级M5的地震为破坏性地震;烈度分1 (2024/6/12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技巧,第二阶段可以看一遍讲义和教材上的重点,然后做题,把错的题目与知识点联系起来, (2024/6/12学习专题)
  • 一建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 (2024/6/12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技巧,尊重教材,大家使用的一建考试教材必须是新版以及正版教材。 (2024/6/12学习专题)
  •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024/6/12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客观题做历年真题和质量高的模拟题,基本上差不多了。 (2024/6/12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考试历年真题对于考试所涉及的重点难点均有所显示,考生可以通过考题进一步强化重点知识点及题型 (2024/6/12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 (2024/6/12学习专题)
  • 我国对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划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不同等级的标准。 (2024/6/12学习专题)
  •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 (2024/6/12学习专题)

淄博一级建造师培训
淄博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淄博一级建造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淄博一级建造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淄博一级建造师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