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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中山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辅导去哪找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10/20 16:17:51 更新时间:2023/10/20 16:17:51
责任编辑:中山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师资力量
陈老师:教学研究院院长
善于将专业理论结合实际,对知识点剖析精准、专业,技巧独到。
戚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参考一、二级建造师多本辅导图书的编写工作,主讲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多年建造师考前辅导经验,授课重难点突出,深受广大学员的好评。

课程介绍
考情一:2020常规知识点占60%以上,但出题灵活,难度升高?
升级课程:增加精讲时长,匹配习题讲练,快速消化所学知识;
创新教学:全面融入3D动画、三维立体图讲解重点知识,实现实操化、3D模拟情景化。
考情三:考前一周是冲刺逆袭的黄金点,很多考生无重点无方向
考生集中面授集训,做预测习题,把握重中之重;
练习标准答案解题,提升做题速度与准确率,实现“会做题,做对题”。

开课安排
工程经济(黄老师、王老师):1.工程经济分值分布;2.资金利息的计算;3.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4.经济效果评价内容;5.经济效果评价指标;6.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签约无忧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考前刷题、考前集训
适合人群:零基础、工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外有部分时间参加面授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刷题四套卷》、《考前集训秘笈》。

特色优势
全国有120多家合作分校,优质师实行标准化教学服务管理。无论是在我国哪个地点均有分校。
教学的六大优势:
1.上市公司,诚信经营,直营分校遍布全国各地,线下服务做到实时有效。
2.行业名师:甄选行业名师教学,深入系统讲解,只讲有用的。
3.专属教研:行业内拥有300位教研老师,配备专属教研全程跟踪答疑服务。
4.专属班主任:每个学员拥有专属班主任,帮助每个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学习督促、学习指导、阶段性学习规划等贴心服务。

行业趋势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有证又能干”的真正专业人才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工资待遇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对于每位同学来说,既然你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或者说既然你已经拿到了一级建造师证书,对这个待遇就不用想得太多,因为只要你能力相匹配,只要你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后面的回报一定非常丰厚。如果你想在建筑领域或者说在这一行有发展空间,那就必须要考一建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建证书是我们进入管理层的必备证书。

常见问题
问题:我前年考了一级建造师,然后前段时间听说公司的同事考了个增项一级建造师证,我对这个不太了解,想问一下建造师劳务网,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是什么意思?然后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考几科?
回答: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是在之前考过一级建造师后,想再考取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就属于建造师增项考试,增项考试的前提是,前期一定要取得过同级别的建造师证书的,才能增项,跨级别是无法增项的(比如说考过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的,接下来想参加一级建造师机电考试的,就属于增项考试),增项考试时,是不需要考建造师公共科目的,也就是只需要考实物科目。也就是说,建造师增项科目只需要考期中的专业课即可,不需要再考四科。建造师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的,必须要和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是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的。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报考热度上升,小伙伴们是怎么看的?报考一级建造师的热度这是毋庸置疑的,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证书的含金率有事实为依据。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一、合同
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如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对于完成施工任务来说,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建设单位是债权人。
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依据。
二、侵权
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对小区居民产生侵权之债。
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它可简单总结为“损人利己”。
四、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它可与不当得利相反总结为“损己利人”。
  一建《项目管理》复习: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沟通方法
摘要:近几年,建筑行业迅速发展,一级建造师证书价值水涨船高,一建报考人数也是逐年递增。想要在万千考生中脱颖而出,你除了需要高质量的一建课程和资料加以辅助,还要掌握适合自己的备考技巧和学习方法。
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沟通方法
沟通过程包括五个要素,即:沟通主体、沟通客体、沟通介体、沟通环境和沟通渠道。
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
劳动用工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按照劳动合同法规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的标准、项目、周期和日期,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劳动者所在工地保留一份备查。
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不得允许劳务分包企业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工资支付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且支付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末结清劳动者剩余应得的工资。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建筑施工企业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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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级建造师培训
中山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中山一级建造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中山一级建造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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