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筹措的渠道与方式:
可分为既有法人项目资本金筹措和新设法人项目资本金筹措。
1.既有法人项目资本金筹措
不组建新的独立法人,筹资方案应与既有法人公司的总体财务安排相协调。
(1)内部资金来源
1)企业的现金
2)未来生产经营中获得的可用于项目的资金。
3)企业资产变现,资产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4)企业产权转让,控制的企业原有资产总量会减少。
(2)外部资金来源
1)企业增资扩股。包括全国股、企业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的增资扩股。
2)优先股。优先分得股利和剩余财产。股息固定(类似债券)、没有还本期限(类似普通股)。
3)全国预算内投资。是能源、交通、原材料以及国防科研、文教卫生、行政事业建设项目投资的主要来源,对于整个投资结构的调整起主导作用。
2.新设法人项目资本金筹措
新设项目法人项目资本金通常以注册资本的方式投入。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合作制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合作投资方按预先约定金额投入。如果公司注册资本的额度要求低于项目资本金额度的要求,股东按项目资本金额度要求投入企业的资金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通常以资本公积的形式记账。有些情况下,投资者还可以准资本金方式投入资金,包括优先股、股东借款等。
(1)在资本市场募集股本资金:私募与公开募集。
1)私募:是指将股票直接出售给少数特定的投资者。
2)公开募集:是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向社会发行销售。
(2)合资合作
采用这一方式,新法人往往需要重新进行公司注册或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