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 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头条 > 枣庄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枣庄培训网 | 枣庄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头条】枣庄正规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机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4/30 7:34:45 更新时间:2022/4/30 7:34:45
责任编辑:枣庄优路教育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师资力量
申老师
主讲《公路计量》
造价工程师,有丰富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经验,擅长将实际施工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融入到课程中。
教学重点突出,考点把握到位分析透彻。
战老师
主讲《建设工程计价》。
某高校副教授,25年工程造价授课经验。
条理清晰,知识点明确,总结归纳到位。

课程介绍
课程模块: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1对1专属、考前刷题、考前集训
配套资料:《备考指南》《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考点精讲教案》《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密训试卷》《案例实操宝典》《考前刷题4套卷》《考前集训秘笈》
课程说明:配套服务:VIP3答疑通道
课程务期:两年制,仅收全科,确保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若2年不达标,扣除一定教学费用后退款
适合人群:工作时间外有部分时间参加面授、考试压力较大。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特色优势
点睛实操,依据考试大方向,每科整理200个以内黄金考点+3套模拟试卷,通过教材小节+知识小结+复习要点+专项练习的学习,全面掌握应考内容。
集训提升课,通过强化知识点,专题讲解分值高、案例重难点分布多的知识点,同时结合命题规律,详解要点及考试规范,让学员遇考点不丢分。

行业趋势
  从政策的上面来说,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有没有在册的造价工程师是能否从事相关业务的关键。今后全国还会不断出政策来规范企业资质的审核,可能需要一些单位,要有什么样的资格,要有几个造价工程师这样的一些要求。所以说从一段时间来看,造价工程师的市场需求量将是十分庞大的。
  每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都要求有预算员全程参与,开工的预算,工程进度拨款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工作都要求预算员进行预算,而从业主到施工单位及公正方的造价咨询中心都有自己的预算员,很明显,该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量极大,就业范围很广,就业机会多。

常见问题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全国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

培训学习资料
  考试实施办法:
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审题等具体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条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全国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枣庄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枣庄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枣庄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枣庄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枣庄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