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 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动态 > 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珠海培训网 | 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动态】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热线查询

发布时间:2022/4/28 21:58:30 更新时间:2022/4/28 21:58:30
责任编辑:珠海优路教育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优路教育创建于200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截止今日,我们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福州、、深圳、长沙、郑州、洛阳、石家庄等全国近二十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加盟合作机构达数百家,教职员工上千人。如今,优路教育已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的知名品牌,2018年,公司旗下各品牌培训学生达10余万人次。

师资力量
王老师
主讲《土建计量》。
造价工程师,多年施工管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理等工作经验。
善于归纳总结,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
刘老师
主讲《造价管理》。
某大学副院长,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发表31篇论文,主持省部级课题6项,授课经验丰富,考点把握精炼准确。
重点突出,清晰易懂。

课程介绍
课程内容:系统讲解基础,突出各科目、章节重要考点,帮助考生透彻理解各个考点,建立知识框架,对课程配套习题进行重点讲解与分析,考点总结,拓展延伸,加深记忆,传授答题技巧与方法,应对考题。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特色优势
考前刷题,依据考试大方向及预测考点,整理每科目4套试卷,通过做题+讲解+提问+互动一系列的学习,明确出题形式,掌握做题方法。
封闭面授-考试尽在掌握
八天八晚的封闭面授集训课程,全程包吃住,完全沉浸式的学习体验,整体复习,考试尽在掌握。

行业趋势
  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全国对造价工程师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在“北上广”,造价工程师年薪能拿25万元,在其他地区的收入也不菲。所以,造价工程师具有3-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薪资待遇大多在8000以上。

常见问题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全国建设部与全国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条全国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2]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一级造价工程师总则:
条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全国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建筑法》和全国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督。[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立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库,促进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共享。

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
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辅导中心,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珠海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