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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中山学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机构费用多少呢

发布时间:2023/4/6 9:54:04 更新时间:2023/4/6 9:54:04
责任编辑:中山优路教育一级造价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师资力量
张老师
主讲《安装计量》
沈阳建筑大学副教授,辽宁省建筑电气学会会员,工学硕士。
参与编写2009年造价安装计量科目教材、参编各种教材和专著5部,英文译著一部04要点把握准确,学员能够迅速掌握知识,把握答题技巧。
王老师
主讲《土建计量》。
造价工程师,多年施工管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理等工作经验。
善于归纳总结,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

课程介绍
课程简介:
最优的课程【备考导学班+基础精讲班+冲刺班+习题解析班】,最棒的师资—邀请全国知名资深造价老师任教,最nice的特权—四年内不过科目免费重学,报了这门课程的你,想不过都难。
学习目标:
短时间内把握教材全部考点,梳理清出大纲必考点。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特色优势
点睛实操,依据考试大方向,每科整理200个以内黄金考点+3套模拟试卷,通过教材小节+知识小结+复习要点+专项练习的学习,全面掌握应考内容。
章节习题,按照章节顺序进行习题训练,与精讲搭配使用,二次巩固所学,基于不同题型分析出题形式,掌握做题技巧,活用知识点与习题中。

行业趋势
  从政策的上面来说,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有没有在册的造价工程师是能否从事相关业务的关键。今后全国还会不断出政策来规范企业资质的审核,可能需要一些单位,要有什么样的资格,要有几个造价工程师这样的一些要求。所以说从一段时间来看,造价工程师的市场需求量将是十分庞大的。
  由于原来从事住宅开发建设的人才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调整,才能适应新项目开发的要求。因此,那些有着多年工作经验及大型商业项目操作经验的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经理都是企业十分希望找到的人才。同时,全国也有明文规定,一个造价工程师只能接受一个单位的聘请,只能在一个单位中为本单位或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专业服务。这也就成了造价工程师很缺乏的一个重要因素。

常见问题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全国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

培训学习资料
  一级造价工程师总则:
条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全国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建筑法》和全国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督。[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立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库,促进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共享。
  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条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全国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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