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乡村医生培训 > 乡村医生培训问答 > 枣庄乡村医生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枣庄培训网 | 枣庄乡村医生培训

【问答】枣庄乡村医师需要培训吗

发布时间:2020/12/8 17:28:53 更新时间:2020/12/8 17:28:53
责任编辑:乡村医生培训机构史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枣庄乡村医师需要培训吗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分享到:
问题具体描述:
我想了解,枣庄乡村医师需要培训吗?请回答,谢谢!
  时间:2020/12/8 17:28:53  更新时间:2020/12/8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乡村医生培训机构史老师的专业回答:

  枣庄乡村医师需要培训吗,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枣庄乡村医师需要培训吗”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
* 您的电话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课程介绍
精练习题班:
1、以题代点,实战检验学习成果,查漏补缺;
2、理论结合实战,专项强化,迅速提升应试得分能力;
3、详细解析,传达解题技巧与方法;
4、以题为镜,强化知识点掌握情况,调整备考方案。
强化冲刺班:
1、仿真模考,实战检验应试得分能力,查漏补缺;
2、结合考试规律研究成果,预测考试范围和重要考点;
3、讲练结合,临考强化、预测,助力考试。

特色优势
考前仿真模考,实战检测。圈画考试范围,预测考试重点。
全套器材真实模拟操作环境,手把手传授实践技巧,随时预约,随时练习。有效帮助考生提升应试知识水平和动手操作能力。

行业趋势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医师队伍建设,缓解农村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问题,全国于2016年决定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面向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工作的医生进行考试。合格者经注册后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
  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办理退出手续并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可返聘部分身体健康、专业技术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继续执业。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常见问题
问题:经全国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协商同意的4年制本科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预防医学等专业,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回答:须提供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培训学习资料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执业场所,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健全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上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枣庄乡村医师需要培训吗》!

枣庄乡村医生培训相关介绍: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枣庄乡村医师需要培训吗》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枣庄乡村医师需要培训吗》。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