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哪里有执业医师培训班要报培训班吗,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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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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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提供执业药师,中级经济师,健康管理师,APEI国际注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类辅导,常年滚动开班,学员可以随到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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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资力量
- 刘老师:医学硕士,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现任北京某高校讲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独特,善于将复杂难懂的知识点对比总结归纳,授课讲解重点突出,化繁为简,通俗易懂。
主讲课程:乡村全科中医部分。
冯老师:临床医学博士。具有丰富的内科临床和教学经验,常年从事医学考试培训课程。内容注重实用性及操作性,把握考点精准,授课思路清晰、授课富有活力和亲和力,授众学员近百万人!
主讲课程:内外妇儿、实践技能。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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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微课程:
1、重点学科,传统考点提前备考;
2、结合历年真题梳理2019年考试备考思路;
3、学习方法和整体进度规划,为整体复习备考提出明确方向。
考前点睛班:
1、仿真模考,实战检验应试得分能力,查漏补缺;
2、结合考试规律研究成果,预测考试范围和重要考点;
3、讲练结合,临考强化、预测,助力考试。
- 开课安排
- 三大黄金班型:
高效提分班、VIP直通班、封闭集训营。针对不同考生因材施教,切实提升通过率。
核心精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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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优势
- 精练习题:专项讲授历年真题考点与答题技巧,以题带点,讲练结合,快速提升应试得分能力。
基础专题:根据历年真题梳理2020年考试备考,学习方法和整体进度规划,明确复习全盘规划与思路。
- 行业趋势
- 从全国和行业政策层面来看,目前我国执业医师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医师人才严重短缺,全国为了缓解群众就医难的社会问题,从2009年起就开始在部分地区试行多点执业;2012年,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医务人员在工作能力和时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多点执业;2014年,全国卫计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对医生多点执业作出了规定——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2017年2月,全国卫计委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将医师执业范围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扩大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并实行“一次注册、区域有效”的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发展潜力巨大:
《“健康全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目标: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师数将达到3人,计算下来,还需要约189万医师。
- 常见问题
- 问题:诊断性腹腔穿刺抽出腹水应进一步做哪些检查?
回答:立即送检,做腹水常规、生化、细菌培养等,如为血性腹水还需要送脱落细胞学检查。
- 培训学习资料
- 执业医师培训注册办法:
依据《全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执业医师培训新版大纲:
从8月14日召开的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医学考试中心再次修订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这也是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的第三次修订。新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拟于年内颁布,2013年实施。
据介绍,目前使用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2009年版。为适应临床实际工作需求的变化,全国医学考试中心组织专家深入研讨,按照合格医师胜任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根据对医师、助理医师和乡镇助理医师的不同要求,完成各专业不同级别考试内容的修订。对于实践技能考试大纲,重点就病例分析和基本操作的考试内容进行了修改;对于医学综合笔试大纲,重点就各专业的内容进行了增减。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引导医学教育,提高考生的岗位胜任能力,由卫生部医政司、教育部高教司和全国医学考试中心联合开展的医师资格考试分段式考试研究工作正逐步展开。
- 宝鸡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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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医师考试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 (2024/12/3学习专题)
- 不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024/12/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2024/12/3学习专题)
-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执业医师工作。 (2024/12/3学习专题)
-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2024/12/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义务: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2024/12/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2024/12/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权利: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全国规定的福利待遇。 (2024/12/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024/12/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024/12/3学习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