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考试培训/医师考试培训/小儿推拿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新闻资讯 > 本溪执业医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本溪培训网 | 本溪执业医师培训

【资讯】本溪哪里有执业医师考试培训机构 这些班怎么样呢

发布时间:2023/11/1 11:44:41 更新时间:2023/11/1 11:44:41
责任编辑:本溪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本溪哪里有执业医师考试培训机构,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本溪哪里有执业医师考试培训机构”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本溪哪里有执业医师考试培训机构》由本溪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本溪,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本溪区域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本溪哪里有执业医师考试培训机构》!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优路教育旗下环球卓越品牌主要从事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业务、职称等级英语考试培训业务、医药卫生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业务包含一月专业硕士学位联考考前培训、五月同等学力人员申硕统考考前培训、十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考前培训、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统考培训等;英语考试培训主要包括职称等级英语考试培训;医药卫生领域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包含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认证培训。

师资力量
冯老师:临床医学博士。具有丰富的内科临床和教学经验,常年从事医学考试培训课程。内容注重实用性及操作性,把握考点精准,授课思路清晰、授课富有活力和亲和力,授众学员近百万人!
主讲课程:内外妇儿、实践技能。
张老师:北京某三甲医院主治医师,著名医学考试辅导专家。从事医师考试辅导多年,主要负责实践技能以及外科学主要学科的授课工作。对考点重点把握精准,深获学员好评。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精神神经系统、实践技能、乡村全科等。

课程介绍
系统精讲班:
1、根据大纲,梳理知识点,构建知识体系;
2、结合往年考情和规律,圈画重点、常考点;
3、讲授易混淆知识点区分方法,快速记忆方法。
考前点睛班:
1、仿真模考,实战检验应试得分能力,查漏补缺;
2、结合考试规律研究成果,预测考试范围和重要考点;
3、讲练结合,临考强化、预测,助力考试。

开课安排
三大黄金班型:
高效提分班、VIP直通班、封闭集训营。针对不同考生因材施教,切实提升通过率。
核心精编资料:
知识点精编、高分题库、考前模拟卷。配套强化讲义,讲练结合,贴近实战,短时高效锁分。

特色优势
考前点睛:考前剖析历年高频考点,圈定考试范围,浓缩必考点,仿真模考测试,在实战中检测实力。
专题微课:提前备考重点学科的传统考点,梳理备考思路,解读历年考情,把握整体规划,指明复习方向。

行业趋势
  医生自古以来就是救死扶伤的代表,受人敬仰,在我国古代德艺双馨者甚至被冠以“活菩萨”“活神仙”“圣人在世”等称号。可是由于曾经医药体系的及传承庞大混乱,历史传承悠久,导致很多医术手段无法保证其科学性,导致很多“赤脚医生”出现,其中有实力高超的民间奇人,但是也有可蒙拐骗的浑水摸鱼者,所以有一个官方的认证体系能够让医学更加规范。医师证就是这种情况下的一个产物,有没有证虽然不一定能代表你真实水平的高低,但是能证明你受过系统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你的科学性,可信性,这也是医院用人的一个基础标准。

很多人都知道医生一定要考医师资格证,但是不知道这个证书的含金量有多高,含金量不仅仅意味着证书难考,同时也意味着有了这个证书,在这个行业中的地位和经济价值。
  市场前景好:
1.全国调整诊所标准,放开办所限制,简化办所程序,从业医师需中级以上职称。
2.享有独立处方权。
3.鼓励医疗机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有机会优先获得医院编制资格、评定职称。

常见问题
问题:对于肝硬化患者,一次放液量不超过多少?为什么?
回答:一次放液量不超过3000ml,因为过多放液可诱发肝性脑病和电解质紊乱。

培训学习资料
  执业医师培训注册办法:
依据《全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执业医师培训报考时间: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每年2-3月左右。具体时间届时由全国考试中心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每年3-4月份,具体时间由当地卫生局公布。
2015年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9时—3月20日24时,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时间:
一、2015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5年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为9月12、13日;助理医师为9月12日;
时间
执业医师科目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
(三)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本溪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网上报名阶段和现场报名阶段。 (2023/11/1学习专题)
  •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 (2023/11/1学习专题)
  •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培训类别:公卫助理医师。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 (2023/11/1学习专题)
  • 遇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执业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B1、A3、A4五种题型。 (2023/11/1学习专题)
  • 传统问答式考试评分方法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考查范围有限,选择题摒除了这些缺陷。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2023/11/1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