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考试培训/医师考试培训/小儿推拿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新闻资讯 > 毕节执业医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毕节培训网 | 毕节执业医师培训

【资讯】毕节执业医师考前培训有培训学校吗 提升自我改变从报名开始

发布时间:2024/11/7 14:29:12 更新时间:2024/11/7 14:29:12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毕节执业医师考前培训有培训学校吗,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毕节执业医师考前培训有培训学校吗”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毕节执业医师考前培训有培训学校吗》由毕节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毕节,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毕节区域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毕节执业医师考前培训有培训学校吗》!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师资力量
张老师:北京某三甲医院主治医师,著名医学考试辅导专家。从事医师考试辅导多年,主要负责实践技能以及外科学主要学科的授课工作。对考点重点把握精准,深获学员好评。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精神神经系统、实践技能、乡村全科等。
王老师:北京某著名医科大学博士,从事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工作多年。独特的授课方式在医考领域享有盛誉,授课沉稳,逻辑性强,善于从考试的角度帮助学员掌握解题方法和技巧。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

课程介绍
考前点睛班:
1、仿真模考,实战检验应试得分能力,查漏补缺;
2、结合考试规律研究成果,预测考试范围和重要考点;
3、讲练结合,临考强化、预测,助力考试。
VIP直通班:
1、智能课堂,随时跟踪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率;
2、构建知识体系,浓缩知识点,讲授解题方法与技巧;
3、全方位服务学员,提升学习效果;
4、模拟卷仿真模考,查漏补缺,预测考点;
5、当年考试未过,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开课安排
六大课程模块:
基础专题、技能实操、系统精讲、精练习题、考前点睛、封闭集训。夯实基础,助力突破。步步为营,一战成医。
三大黄金班型:
高效提分班、VIP直通班、封闭集训营。针对不同考生因材施教,切实提升通过率。

特色优势
封闭集训:考前集中面授重要考点,串联记忆所学知识,有效提升分数,提高应试能力。
技能实操:掌握实践操作方法,提高实践操作应试能力。

行业趋势
  从职业收入情况来讲,多点执业提高了医师的薪资水平。医改后,医师只要在满足主要执业单位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在其他私立医疗单位、医生集团和医院平台兼职工作,并且可以开办个人诊所。多点自由执业不仅使医师资源得以共享,医疗资源得以流动,满足了患者的需求,同时也为医师们带来了更多的收入,实现了双赢的效果。
  市场前景好:
1.全国调整诊所标准,放开办所限制,简化办所程序,从业医师需中级以上职称。
2.享有独立处方权。
3.鼓励医疗机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有机会优先获得医院编制资格、评定职称。

常见问题
问题:临床专业是否可以报考中西医结合医师?
回答: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考试,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道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培训学习资料
  执业医师法
内容资料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第三十一条受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下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全国
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时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
第三十五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执业医师法
内容资料
(全国主席令第5号)
《全国执业医师法》已由全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主席江泽民
1998年6月26日
章总则
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全国对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骋任,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全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专试由省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毕节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 执业医师义务: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024/11/7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 (2024/11/7学习专题)
  • 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024/11/7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 (2024/11/7学习专题)
  • 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2024/11/7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024/11/7学习专题)
  •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 (2024/11/7学习专题)
  • 目前,执业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 (2024/11/7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权利: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11/7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培训类别:公卫助理医师。 (2024/11/7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