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考试培训/医师考试培训/小儿推拿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新闻资讯 > 滁州执业医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滁州培训网 | 滁州执业医师培训

【资讯】滁州执业医师考试培训的面授班哪个班通过率高 不报名会让我后悔拍断大腿吗

发布时间:2023/11/1 11:53:19 更新时间:2023/11/1 11:53:19
责任编辑:滁州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滁州执业医师考试培训的面授班哪个班通过率高,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滁州执业医师考试培训的面授班哪个班通过率高”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滁州执业医师考试培训的面授班哪个班通过率高》由滁州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滁州,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滁州区域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滁州执业医师考试培训的面授班哪个班通过率高》!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师资力量
王老师:北京某著名医科大学博士,从事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工作多年。独特的授课方式在医考领域享有盛誉,授课沉稳,逻辑性强,善于从考试的角度帮助学员掌握解题方法和技巧。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
张老师:北京某三甲医院主治医师,著名医学考试辅导专家。从事医师考试辅导多年,主要负责实践技能以及外科学主要学科的授课工作。对考点重点把握精准,深获学员好评。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精神神经系统、实践技能、乡村全科等。

课程介绍
考前点睛班:
1、仿真模考,实战检验应试得分能力,查漏补缺;
2、结合考试规律研究成果,预测考试范围和重要考点;
3、讲练结合,临考强化、预测,助力考试。
技能实战班:
1、全套器材全真模拟,手把手传授技巧;
2、随时预约,随时练习,掌握实践技能操作方法。

开课安排
六大课程模块:
基础专题、技能实操、系统精讲、精练习题、考前点睛、封闭集训。夯实基础,助力突破。步步为营,一战成医。
核心精编资料:
知识点精编、高分题库、考前模拟卷。配套强化讲义,讲练结合,贴近实战,短时高效锁分。

特色优势
在线模考智能题库:历年真题、全真模拟、章节练习、每日一练、模考大赛一应俱全,满足学员各阶段做题所需。
考前点睛:考前剖析历年高频考点,圈定考试范围,浓缩必考点,仿真模考测试,在实战中检测实力。

行业趋势
  在我国民间中医是个很奇怪的称谓,算是个褒义概念,至少没有多少贬义的成分,但也有几点很重要。

1、有否合格医师资格或行医执照:

如果你有合格的医师资格,就没有所谓民间不民间,医学技术的管道平台是开放的,你可以参与任何的学术交流,全国各种类别各种形式的交流沟通培训渠道是畅通的,没有官方和民间的区别;你在医疗机构行医或者自己开诊所行医都是一样,没有什么民间不民间,都在为社会民众服务。

如果你没有合法行医资格,无论你受过多么高深的医学教育,也无论你有多么高明的医疗技术,任你是什么绝学的多少代传人,你都不得行医!你教书育人当老师或者作基础研究都可以,就是不能行医,这是法律的要求,是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

2、有否受过中高等医学教育:这可能就是全国的所谓民间中医的软肋,绝大部分可能都没有受过中高等医学教育。

此部分人士的医学知识,主要得自于师承(拜师学徒)和自学。其实,医学知识技能学自于哪里并不重要,自学也能成才,这个观念在全国并不是个问题。

问题是,有否受过高等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思维模式、逻辑分析的能力与方法却有着很大的影响。高等教育教给你的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技能,并非大学一毕业就具备了高明的医疗技术。

而所谓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民间人士所缺乏的,其实关键在这里!对一个专业的问题,缺乏全面的基础及相关知识,缺乏客观全面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往往凭籍一招一式的个性化优势盲目自信,甚至盲目自大,学术沟通的管道不通畅甚至没有,对学术界的状况了解不够,缺乏科学的精神与对待。很多江湖医生,他们会掌握某种技能,对某些特定疾病可能会有特别的疗效,但问题是往往他们因为一技之长而认为自己神通广大,疗效往往被虚夸。这可医学科学的大忌讳。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群体永远也不可能融入到正规的医疗学术体系。

3、民间中医存在的理由:民间中医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应该没有存在的任何理由。确有专长的人士应该自觉自愿努力弥补自己的缺憾,争取早日纳入正规医疗体系,合乎法律的要求。全国中医药大学的成人教育方法是相对比较多的,各位民间高人应该降低身段,争取进入这些系统,多学习一些专业知识也是为了更好地悬壶济世啊。拿到合法资格,堂堂正正行医,光明磊落济世。
  从职业收入情况来讲,多点执业提高了医师的薪资水平。医改后,医师只要在满足主要执业单位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在其他私立医疗单位、医生集团和医院平台兼职工作,并且可以开办个人诊所。多点自由执业不仅使医师资源得以共享,医疗资源得以流动,满足了患者的需求,同时也为医师们带来了更多的收入,实现了双赢的效果。

常见问题
问题:口腔技术专业是否可以报考口腔医师?
回答:不可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培训学习资料
  执业医师培训注册办法:
依据《全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执业医师培训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在全国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全国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现场报名
1、查看各地市考点具体报名通知
需要了解:现场确认地点,现场确认时间,报名费用,报名材料等等),打印,复印各个表,加盖公章。
2、带好材料和钱,去现场确认。
材料一般包括: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年龄未满16周岁或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阶段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3)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含校验记录和变更记录)。
4)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5)试用医疗机构开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一份(从报名网上下载后填写,试用时间书写格式一般为:200×年×月×日—2008年×月×日)。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2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工作的,还应提交指导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部分考点要求:
7)持外省市医学院校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表。
8)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手册》中未包含的学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大、中专学历)或相关网站(本科以上学历)出具的学历证明。
9)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地户籍和本市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的考生应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
申请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10)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培训六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部分考点现场拍照或提交照片,由考点统一采集考生人像,缴费。因特殊原因未能网上填录个人信息的考生,资格审核现场提供计算机现场录入考生个人信息,信息录入完成后,由考点采集考生人像。个人人像采集完成后,考点现场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需认真核对打印表格内容及本人照片,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名承诺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考试费用:各地市,各专业300-500元不等。有的考点把实践技能考试和笔试考试费用分开,先交技能考试费用,过了技能再交笔试费用。不分开交的,技能考试没过的,给予退回笔试费用。
【提示】1、根据考生所在考点的具体通知,别忘了加盖公章,注意公章的位置,有的考点提示公章不要盖在照片上。注意签字。2、注意所在县级会有地市考点的具体现场确认时间,这个一般是考生所在单位通知(部分地市考点的网上通知详细的,里面也会有。)
3、网上报名错过的,部分考点会允许在现场确认时补报,包括修改网报信息。
4、所有网上下载的材料和复印件必须为A4纸。
5、所有考生必须本人到审核资料现场确认身份。

滁州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 不予注册: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A3型题: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2个~3个相关问题。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 (2023/11/1学习专题)
  • 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受刑事处罚的。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2023/11/1学习专题)
  • 以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为例,当你取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权利: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2023/11/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培训类别: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 (2023/11/1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