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考试培训/医师考试培训/小儿推拿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动态

【动态】涿州执业医师培训订制课程

发布时间:2024/11/13 1:13:05 更新时间:2024/11/13 1:13:05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兼具口碑与实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教资招教、经济管理、康养技能、法律考试、四六级考研等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服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设立了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238家分支机构,拥有32大教研基地和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组建了自有的教学和教务团队,形成了丰富的课程产品矩阵和标准化的教学管理体系,现已成为集OMO教学、学习平台及应用研发、图书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服务实体和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师资力量
朱老师:资深临床授课名师,功底深厚,对执业医师、护师考试研究透彻,上课充满激情,高度负责,深入浅出,尤其对妇儿基础、重难点把握得当,辅导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主讲课程:执业医师。
王老师:北京某著名医科大学博士,从事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工作多年。独特的授课方式在医考领域享有盛誉,授课沉稳,逻辑性强,善于从考试的角度帮助学员掌握解题方法和技巧。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

课程介绍
VIP直通班:
1、智能课堂,随时跟踪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率;
2、构建知识体系,浓缩知识点,讲授解题方法与技巧;
3、全方位服务学员,提升学习效果;
4、模拟卷仿真模考,查漏补缺,预测考点;
5、当年考试未过,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系统精讲班:
1、根据大纲,梳理知识点,构建知识体系;
2、结合往年考情和规律,圈画重点、常考点;
3、讲授易混淆知识点区分方法,快速记忆方法。

开课安排
核心精编资料:
知识点精编、高分题库、考前模拟卷。配套强化讲义,讲练结合,贴近实战,短时高效锁分。
六大课程模块:
基础专题、技能实操、系统精讲、精练习题、考前点睛、封闭集训。夯实基础,助力突破。步步为营,一战成医。

特色优势
系统精讲:根据考纲梳理知识框架,全面圈画教材重难点及易错点,帮助学员搭建学习体系,夯实理论基础。
一对一班主任:专属班主任全程跟进学习进度,依据智能测评数据,制定切实可行的备战计划。

行业趋势
  随着全国医改的深入推进,执业医师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收入水平也将显著增加。许多人都知道,医学知识博大精深,涉及面非常广泛,许多专业在本科阶段就要比其他领域多学习一年,从事医学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学习时间,也需要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目前,2018年报名工作已经展开,加上春节和各种休假,距离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已不足五个月,距离全国统一笔试也仅有七个月,相对于厚厚的书本和众多知识点来说,时间显得非常紧迫,真是一分一秒都浪费不得。
  从职业收入情况来讲,多点执业提高了医师的薪资水平。医改后,医师只要在满足主要执业单位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在其他私立医疗单位、医生集团和医院平台兼职工作,并且可以开办个人诊所。多点自由执业不仅使医师资源得以共享,医疗资源得以流动,满足了患者的需求,同时也为医师们带来了更多的收入,实现了双赢的效果。

常见问题
问题:大量放腹水后,应行什么特殊处理?

回答:大量放腹水后,应束以多头腹带,以防腹压骤降,内脏血管扩张引起休克。

培训学习资料
  执业医师培训报考时间: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每年2-3月左右。具体时间届时由全国考试中心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每年3-4月份,具体时间由当地卫生局公布。
2015年医师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9时—3月20日24时,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9-10月份。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时间:
一、2015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
二、2015年医师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为9月12、13日;助理医师为9月12日;
时间
执业医师科目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
(三)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执业医师法
内容资料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全国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平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全国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涿州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2024/11/13学习专题)
  • 不予注册: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2024/11/1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网上报名阶段和现场报名阶段。 (2024/11/13学习专题)
  • 不予注册: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2024/11/1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现场报名阶段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月中上旬。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2024/11/1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A1型题: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2024/11/13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 (2024/11/13学习专题)
  • 以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为例,当你取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 (2024/11/13学习专题)
  • 申请条件:在省中医药管理局注册的医疗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2024/11/13学习专题)
  • 临床、口腔、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2024/11/13学习专题)

涿州执业医师培训
涿州执业医师培训,涿州执业医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涿州执业医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执业医师考试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