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考试培训/医师考试培训/小儿推拿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动态 > 哈尔滨执业医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哈尔滨培训网 | 哈尔滨执业医师培训

【动态】哈尔滨执业医师辅导辅导班费用多少

发布时间:2023/11/8 9:39:05 更新时间:2023/11/8 9:39:05
责任编辑:哈尔滨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师资力量
王老师:北京某著名医科大学博士,从事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工作多年。独特的授课方式在医考领域享有盛誉,授课沉稳,逻辑性强,善于从考试的角度帮助学员掌握解题方法和技巧。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
冯老师:临床医学博士。具有丰富的内科临床和教学经验,常年从事医学考试培训课程。内容注重实用性及操作性,把握考点精准,授课思路清晰、授课富有活力和亲和力,授众学员近百万人!
主讲课程:内外妇儿、实践技能。

课程介绍
考前点睛班:
1、仿真模考,实战检验应试得分能力,查漏补缺;
2、结合考试规律研究成果,预测考试范围和重要考点;
3、讲练结合,临考强化、预测,助力考试。
精品集训营:
1、智能课堂,随时跟踪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果;
2、提炼重难点,把握高频考点;
3、讲练结合,仿真模考检验,迅速提升得分能力;
4、临考划重点,浓缩考点;
5、模拟卷仿真模考,查漏补缺,预测考点;
6、当年考试技能未过,可扣除教学服务费后退款;笔试未过多退2000元。

开课安排
三大黄金班型:
高效提分班、VIP直通班、封闭集训营。针对不同考生因材施教,切实提升通过率。
核心精编资料:
知识点精编、高分题库、考前模拟卷。配套强化讲义,讲练结合,贴近实战,短时高效锁分。

特色优势
基础专题:根据历年真题梳理2020年考试备考,学习方法和整体进度规划,明确复习全盘规划与思路。
技能实操:掌握实践操作方法,提高实践操作应试能力。

行业趋势
  执业医师证书对个人的意义:

1、从全国规定来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考生就可以成为官方意义上的正规医师。

2、从就业从业方向来看,获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之后,考生可凭证书进入正规医院从医工作,并评定职称,亦可凭借证书资质,开办个人诊所。

尤其是开办个人诊所方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也因此有很多没有证书,却从业多年的“赤脚医生”通过证书的租赁,或雇佣持有证书的正规医师等方式,来获取开办个人诊所的资格。

3、单就上班工作方面来看,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之后,也有很大前景。我国人口基数巨大,同时对医疗的需求也是巨大的。生病就医对于老百姓来说属于“生活必须品”,就医难,治病难也成了老百姓生活的一大诉求之一。
  从全国和行业政策层面来看,目前我国执业医师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医师人才严重短缺,全国为了缓解群众就医难的社会问题,从2009年起就开始在部分地区试行多点执业;2012年,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医务人员在工作能力和时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多点执业;2014年,全国卫计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对医生多点执业作出了规定——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2017年2月,全国卫计委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将医师执业范围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扩大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并实行“一次注册、区域有效”的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常见问题
问题:诊断性腹腔穿刺抽出腹水应进一步做哪些检查?

回答:立即送检,做腹水常规、生化、细菌培养等,如为血性腹水还需要送脱落细胞学检查。

培训学习资料
  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执业医师培训资格注册:
依据《全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哈尔滨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 不予注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2023/11/8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2023/11/8学习专题)
  •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023/11/8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 (2023/11/8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义务: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2023/11/8学习专题)
  •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 (2023/11/8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023/11/8学习专题)
  • 全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3/11/8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B1型题: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2023/11/8学习专题)
  • 不予注册: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11/8学习专题)

哈尔滨执业医师培训
哈尔滨执业医师考前培训,哈尔滨执业医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哈尔滨执业医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哈尔滨执业医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