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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淮安执业医师考试培训学费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1/12 15:10:08 更新时间:2023/1/12 15:10:08
责任编辑:淮安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师资力量
朱老师:资深临床授课名师,功底深厚,对执业医师、护师考试研究透彻,上课充满激情,高度负责,深入浅出,尤其对妇儿基础、重难点把握得当,辅导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主讲课程:执业医师。
张老师:北京某三甲医院主治医师,著名医学考试辅导专家。从事医师考试辅导多年,主要负责实践技能以及外科学主要学科的授课工作。对考点重点把握精准,深获学员好评。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精神神经系统、实践技能、乡村全科等。

课程介绍
系统精讲班:
1、根据大纲,梳理知识点,构建知识体系;
2、结合往年考情和规律,圈画重点、常考点;
3、讲授易混淆知识点区分方法,快速记忆方法。
VIP直通班:
1、智能课堂,随时跟踪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率;
2、构建知识体系,浓缩知识点,讲授解题方法与技巧;
3、全方位服务学员,提升学习效果;
4、模拟卷仿真模考,查漏补缺,预测考点;
5、当年考试未过,可重读第二年对应课程。

开课安排
核心精编资料:
知识点精编、高分题库、考前模拟卷。配套强化讲义,讲练结合,贴近实战,短时高效锁分。
六大课程模块:
基础专题、技能实操、系统精讲、精练习题、考前点睛、封闭集训。夯实基础,助力突破。步步为营,一战成医。

特色优势
优路教育APP:高清大屏课程免费离线观看,一手考试资讯实时掌握,海量试题想做就做。
基础专题:根据历年真题梳理2020年考试备考,学习方法和整体进度规划,明确复习全盘规划与思路。

行业趋势
  拥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可享有独立处方权,将来可以考取卫生资格中级职称并优先获得医院编制资格,薪资福利待遇显著提升。
  市场前景好:
1.全国调整诊所标准,放开办所限制,简化办所程序,从业医师需中级以上职称。
2.享有独立处方权。
3.鼓励医疗机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有机会优先获得医院编制资格、评定职称。

常见问题
问题:腹腔大量放液时,如何操作才能避免腹水漏出?

回答:首先垂直进针至皮下,然后将穿刺针倾斜45~60°斜行进针1~2cm,最后再垂直进针至腹膜层;若有漏出,可用蝶形胶布粘贴穿刺点。

培训学习资料
  执业医师法
内容资料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全国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平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全国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开考在即。为帮助考生朋友们顺利通过考试。本文根据资讯整理分享“临床执业医师技能考试第二站经典案例操作示范”内容如下,提醒参加传统形式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朋友们抽时间认真阅读,预祝各位顺利通过考试!
腹腔穿刺术:是利用穿刺针抽取腹腔积液的一项诊疗技术。主要用于:明确腹腔积液性质、诊断腹部损伤、抽液减压以及腹腔内给药等治疗措施。

一、物品准备

腹腔穿刺必备的物品有:腹腔穿刺针(后接橡胶管)、5ml和50ml注射器各一只、镊子、试管、胶布;

医用碘伏、无菌手套、无菌洞巾、2%利多卡因、医用纱布、医用棉球等。

二、患者体位

根据病情和需要可取平卧位、半卧位或稍左侧卧位,并尽量使患者舒适,以便能耐受较长手术时间。

三、穿刺点介绍

腹腔穿刺点常选择以下三种

2019年临床执业医师技能考试第二站经典案例操作示范
四、操作演示——以脐与髂前上棘连线,中外1/3交点处穿刺为例。
术前准备
1.术前嘱咐患者排尿,以防止术中穿刺损伤膀胱;并告知穿刺目的;
2.协助患者取平卧位,暴露穿刺部位;
3.操作者戴好帽子、口罩、洗手、带无菌手套。
首先作常规皮肤消毒:以穿刺点为圆心,向外周作环形消毒,消毒范围为直径15cm的区域,一共消毒三遍。
消毒完成后,覆盖无菌洞巾,选用2%利多卡因从皮肤至腹膜壁层做局部浸润麻醉。局麻后,右手持针,左手固定穿刺点皮肤;先垂直进针至皮下,然后倾斜45°~60°角进针1~2cm,最后再垂直刺于腹膜层,当针锋抵抗感消失时,表明穿刺成功;此时助手用止血钳固定针管;再连接注射器缓慢抽取腹水送检;待抽液结束后,拔出穿刺针,并按压穿刺点5分钟,最后用胶布固定即可。
五、关键步骤讲解——腹穿进针方法
腹腔穿刺时进针方法有严格要求;首先垂直进针至皮下,然后将穿刺针倾斜45~60°斜行进针1~2cm,最后再垂直进针至腹膜层;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患者腹腔内存有积液,会导致腹腔内压力增大,若沿笔直的路径进针,穿刺后腹腔内的积液会沿针孔外溢,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按照上述方法进行穿刺。

六、注意事项:
1.穿刺前,一定要嘱咐患者排空膀胱,要避免在膀胱充盈时进行穿刺;
2.穿刺时,若未抽出积液,可嘱患者向穿刺侧缓缓转动,然后再继续抽吸,观察有无抽出液体。
3.抽液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头晕、恶心、心悸等症状,同时要密切观察患者呼吸、脉搏及面色,若出现异常表现,应停止操作。
4.大量放液后,应束以多头腹带,以防止腹压骤降,内脏血管扩张引起休克。
5.若抽出液体,要观察其性状,主要从病因、外观、能否自凝和透明度即可做出初步判断。

淮安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 (2023/1/12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 (2023/1/12学习专题)
  •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2023/1/12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经全国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2023/1/12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2023/1/12学习专题)
  • 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023/1/12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义务: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023/1/12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023/1/12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义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2023/1/12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每年2 3月左右。具体时间届时由全国考试中心公布。 (2023/1/12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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