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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执业医师培训哪家学校好

发布时间:2021/11/30 15:29:52 更新时间:2021/11/30 15:29:52
责任编辑:清远执业医师培训招生(正保医学(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截至2019年,正保医学教育网累计注册学员近500万人,提供医学专业及考试信息1000多万条,日独立IP访问量117万人,赢得了广大医学从业人员的认可和信赖。未来,我们将紧跟正保远程教育的发展战略,全力推动医学终身教育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多年累积的教学资源,不断探索新的教育培训模式,持续为行业输出高素质人才,从而助力我国医学人才队伍建设。
  正保医学教育网目前已覆盖40类医学辅导、1000余门考培课程。自2005年1月成立以来,正保医学教育网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视频课件技术、严谨细致的教学作风及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为全国数百万医学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证、从业和晋升等专业帮助,培养了大量医学人才。

师资力量
张老师
北京某三甲医院主治医师,著名医学考试辅导专家,曾获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医护技术比赛一等奖。张老师主要负责实践技能以及外科学主要学科的授课工作,在全国范围的巡讲已超过百场,积累了丰富的实战教学经验。
邵老师
医学硕士,曾任北京某三甲医院心内科主治医师,后从事医考培训工作多年,医学教育网独家讲师。培训内容涉及循环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等科目,授课经验相当丰富。邵启轩老师对待授课是如切如磋,对待教材编写又如琢如磨;其编写的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字里行间透着才气,寥寥几笔,就能把复杂多变的知识点,变得清晰明了。
邵老师善于启发,能够技巧性地让学员掌握知识点,真正做到理解、学会、记牢、做对题,他的授课生动活泼,讲课紧扣考点、逻辑性强、条理清晰,广受学员好评,正如学员所说——邵老师让我们彻底攻克了以前一直学不会的知识。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在线题库,边学边练,模拟考场,把握考试精髓。
辅导课程紧跟命题趋势,涵盖考试重点、难点。

行业趋势
  全国对医师执业资格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判断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主要标准,无证从医属于“非法行医”。合法行医,必先有证!。
  随着全国医改的深入推进,执业医师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收入水平也将显著增加。许多人都知道,医学知识博大精深,涉及面非常广泛,许多专业在本科阶段就要比其他领域多学习一年,从事医学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学习时间,也需要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目前,2018年报名工作已经展开,加上春节和各种休假,距离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已不足五个月,距离全国统一笔试也仅有七个月,相对于厚厚的书本和众多知识点来说,时间显得非常紧迫,真是一分一秒都浪费不得。

培训学习资料
  执业医师法
内容资料
(全国主席令第5号)
《全国执业医师法》已由全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主席江泽民
1998年6月26日
章总则
条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全国对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骋任,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全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专试由省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执业医师培训注册办法:
依据《全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清远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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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 (2021/11/30学习专题)
  • 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021/11/30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A4型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又与随后的改变有关。 (2021/11/30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信息,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2021/11/30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现场报名时间:每年3 4月份,具体时间由当地卫生局公布。 (2021/11/30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021/11/30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2021/11/30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每年2 3月左右。具体时间届时由全国考试中心公布。 (2021/11/30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培训类别:中医医师。 (2021/11/30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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