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执业医师考前培训报名需要什么条件限制啊,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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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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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路教育,历经十余年的成长与发展,环球优路教育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逐渐开辟出一条有着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赢得了广大学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口碑,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广,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2016年3月2日,环球优路教育正式登陆新三板,成为同行业领域中首家挂牌上市的企业,充分证明了其辉煌成绩和广阔发展前景。
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的机构,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北京环球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师资力量
- 梁老师:医学硕士,任某三甲医院神经内科医生。梁老师从事临床执业教学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讲课思路清晰、连贯,通俗易懂,是广大考生非常信赖的良师益友。
主讲课程:临床基础学科,乡村全科等。
刘老师:医学硕士,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现任北京某高校讲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独特,善于将复杂难懂的知识点对比总结归纳,授课讲解重点突出,化繁为简,通俗易懂。
主讲课程:乡村全科中医部分。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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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集训营:
1、智能课堂,随时跟踪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果;
2、提炼重难点,把握高频考点;
3、讲练结合,仿真模考检验,迅速提升得分能力;
4、临考划重点,浓缩考点;
5、模拟卷仿真模考,查漏补缺,预测考点;
6、当年考试技能未过,可扣除教学服务费后退款;笔试未过多退2000元。
考前点睛班:
1、仿真模考,实战检验应试得分能力,查漏补缺;
2、结合考试规律研究成果,预测考试范围和重要考点;
3、讲练结合,临考强化、预测,助力考试。
- 开课安排
- 六大课程模块:
基础专题、技能实操、系统精讲、精练习题、考前点睛、封闭集训。夯实基础,助力突破。步步为营,一战成医。
核心精编资料:
知识点精编、高分题库、考前模拟卷。配套强化讲义,讲练结合,贴近实战,短时高效锁分。
- 特色优势
- 专题微课:提前备考重点学科的传统考点,梳理备考思路,解读历年考情,把握整体规划,指明复习方向。
封闭集训:考前集中面授重要考点,串联记忆所学知识,有效提升分数,提高应试能力。
- 行业趋势
- 发展潜力巨大:
《“健康全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目标: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师数将达到3人,计算下来,还需要约189万医师。
全国对医师执业资格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判断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主要标准,无证从医属于“非法行医”。合法行医,必先有证!。
- 常见问题
- 问题:临床专业是否可以报考中西医结合医师?
回答:临床类别医师,取得省级考试,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道或参加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 培训学习资料
- 执业医师法
内容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
第四十五条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的原则制定。
第四十六七条境外人员在全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执业医师培训资格注册:
依据《全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武汉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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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予注册: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2022/5/17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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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医师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2022/5/17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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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医师权利: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5/17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的有效期限是:终身有效。 (2022/5/17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须按照规定及时填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022/5/17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权利: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2022/5/17学习专题)
- 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2022/5/17学习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