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考试培训/医师考试培训/小儿推拿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 > 执业医师培训新闻资讯 > 武汉执业医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武汉培训网 | 武汉执业医师培训

【资讯】武汉执业医师培训学校学费多少钱 哪里正规

发布时间:2023/7/9 20:27:14 更新时间:2023/7/9 20:27:14
责任编辑:武汉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武汉执业医师培训学校学费多少钱,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武汉执业医师培训学校学费多少钱”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武汉执业医师培训学校学费多少钱》由武汉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武汉,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武汉区域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武汉执业医师培训学校学费多少钱》!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历经十余年的成长与发展,环球优路教育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逐渐开辟出一条有着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赢得了广大学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口碑,品牌影响力越来越广,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2016年3月2日,环球优路教育正式登陆新三板,成为同行业领域中首家挂牌上市的企业,充分证明了其辉煌成绩和广阔发展前景。
  优路教育旗下环球卓越品牌主要从事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业务、职称等级英语考试培训业务、医药卫生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业务包含一月专业硕士学位联考考前培训、五月同等学力人员申硕统考考前培训、十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考前培训、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统考培训等;英语考试培训主要包括职称等级英语考试培训;医药卫生领域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包含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认证培训。

师资力量
刘老师:医学硕士,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现任北京某高校讲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独特,善于将复杂难懂的知识点对比总结归纳,授课讲解重点突出,化繁为简,通俗易懂。
主讲课程:乡村全科中医部分。
王老师:北京某著名医科大学博士,从事执业医师考试辅导工作多年。独特的授课方式在医考领域享有盛誉,授课沉稳,逻辑性强,善于从考试的角度帮助学员掌握解题方法和技巧。
主讲课程:临床执业医师。

课程介绍
技能实战班:
1、全套器材全真模拟,手把手传授技巧;
2、随时预约,随时练习,掌握实践技能操作方法。
专题微课程:
1、重点学科,传统考点提前备考;
2、结合历年真题梳理2019年考试备考思路;
3、学习方法和整体进度规划,为整体复习备考提出明确方向。

开课安排
三大黄金班型:
高效提分班、VIP直通班、封闭集训营。针对不同考生因材施教,切实提升通过率。
六大课程模块:
基础专题、技能实操、系统精讲、精练习题、考前点睛、封闭集训。夯实基础,助力突破。步步为营,一战成医。

特色优势
专题微课:提前备考重点学科的传统考点,梳理备考思路,解读历年考情,把握整体规划,指明复习方向。
一对一班主任:专属班主任全程跟进学习进度,依据智能测评数据,制定切实可行的备战计划。

行业趋势
  随着全国医改的深入推进,执业医师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收入水平也将显著增加。许多人都知道,医学知识博大精深,涉及面非常广泛,许多专业在本科阶段就要比其他领域多学习一年,从事医学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学习时间,也需要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目前,2018年报名工作已经展开,加上春节和各种休假,距离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已不足五个月,距离全国统一笔试也仅有七个月,相对于厚厚的书本和众多知识点来说,时间显得非常紧迫,真是一分一秒都浪费不得。
  医生自古以来就是救死扶伤的代表,受人敬仰,在我国古代德艺双馨者甚至被冠以“活菩萨”“活神仙”“圣人在世”等称号。可是由于曾经医药体系的及传承庞大混乱,历史传承悠久,导致很多医术手段无法保证其科学性,导致很多“赤脚医生”出现,其中有实力高超的民间奇人,但是也有可蒙拐骗的浑水摸鱼者,所以有一个官方的认证体系能够让医学更加规范。医师证就是这种情况下的一个产物,有没有证虽然不一定能代表你真实水平的高低,但是能证明你受过系统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你的科学性,可信性,这也是医院用人的一个基础标准。

很多人都知道医生一定要考医师资格证,但是不知道这个证书的含金量有多高,含金量不仅仅意味着证书难考,同时也意味着有了这个证书,在这个行业中的地位和经济价值。

常见问题
问题:诊断性腹腔穿刺抽出腹水应进一步做哪些检查?

回答:立即送检,做腹水常规、生化、细菌培养等,如为血性腹水还需要送脱落细胞学检查。

培训学习资料
  执业医师培训资格注册:
依据《全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武汉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 执业医师考试现场报名时间:每年3 4月份,具体时间由当地卫生局公布。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B1型题: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同样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A4型题: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2023/7/9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2023/7/9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