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执业医师培训怎么选择学校,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郑州执业医师培训怎么选择学校”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郑州执业医师培训怎么选择学校》由郑州优路教育执业医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郑州,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郑州区域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郑州执业医师培训怎么选择学校》!
- 学校介绍
-
优路教育的师资力量雄厚,全部由教材编委、前命题组成员等老师授课。此外,优路教育还拥有自己的教研团队,所有的老师都是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的考核,专门为学员服务。也正是如此,优路教育的教辅资料和考前点题的质量才能够得到保障。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师资力量
- 刘老师:医学硕士,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现任北京某高校讲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独特,善于将复杂难懂的知识点对比总结归纳,授课讲解重点突出,化繁为简,通俗易懂。
主讲课程:乡村全科中医部分。
朱老师:资深临床授课名师,功底深厚,对执业医师、护师考试研究透彻,上课充满激情,高度负责,深入浅出,尤其对妇儿基础、重难点把握得当,辅导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主讲课程:执业医师。
- 课程介绍
-
专题微课程:
1、重点学科,传统考点提前备考;
2、结合历年真题梳理2019年考试备考思路;
3、学习方法和整体进度规划,为整体复习备考提出明确方向。
精品集训营:
1、智能课堂,随时跟踪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果;
2、提炼重难点,把握高频考点;
3、讲练结合,仿真模考检验,迅速提升得分能力;
4、临考划重点,浓缩考点;
5、模拟卷仿真模考,查漏补缺,预测考点;
6、当年考试技能未过,可扣除教学服务费后退款;笔试未过多退2000元。
- 开课安排
- 三大黄金班型:
高效提分班、VIP直通班、封闭集训营。针对不同考生因材施教,切实提升通过率。
核心精编资料:
知识点精编、高分题库、考前模拟卷。配套强化讲义,讲练结合,贴近实战,短时高效锁分。
- 特色优势
- 一对一班主任:专属班主任全程跟进学习进度,依据智能测评数据,制定切实可行的备战计划。
优路教育APP:高清大屏课程免费离线观看,一手考试资讯实时掌握,海量试题想做就做。
- 行业趋势
- 医生自古以来就是救死扶伤的代表,受人敬仰,在我国古代德艺双馨者甚至被冠以“活菩萨”“活神仙”“圣人在世”等称号。可是由于曾经医药体系的及传承庞大混乱,历史传承悠久,导致很多医术手段无法保证其科学性,导致很多“赤脚医生”出现,其中有实力高超的民间奇人,但是也有可蒙拐骗的浑水摸鱼者,所以有一个官方的认证体系能够让医学更加规范。医师证就是这种情况下的一个产物,有没有证虽然不一定能代表你真实水平的高低,但是能证明你受过系统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你的科学性,可信性,这也是医院用人的一个基础标准。
很多人都知道医生一定要考医师资格证,但是不知道这个证书的含金量有多高,含金量不仅仅意味着证书难考,同时也意味着有了这个证书,在这个行业中的地位和经济价值。
市场前景好:
1.全国调整诊所标准,放开办所限制,简化办所程序,从业医师需中级以上职称。
2.享有独立处方权。
3.鼓励医疗机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有机会优先获得医院编制资格、评定职称。
- 常见问题
- 问题:口腔技术专业是否可以报考口腔医师?
回答:不可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规定,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 培训学习资料
- 执业医师法
内容资料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全国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全国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平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全国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报考条件: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全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特别说明:
1.临床医学专业能否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全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 郑州执业医师培训相关介绍:
-
- 执业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022/5/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2022/5/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2022/5/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权利: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全国规定的福利待遇。 (2022/5/1学习专题)
- 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2022/5/1学习专题)
- 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022/5/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2022/5/1学习专题)
- 以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为例,当你取得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 (2022/5/1学习专题)
-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 (2022/5/1学习专题)
- 执业医师考试A1型题: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2022/5/1学习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