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 锦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锦州培训网 | 锦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动态】锦州安全工程师报名培训去哪

发布时间:2023/3/18 10:38:27 更新时间:2023/3/18 10:44:17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坚持给学员提供用心的教学服务和考试辅导,从师资、课程设置、服务体系、信息资料等各个方面提高教学质量,以有力的教学团队、成熟的教育培训产业运营团队、执行力为核心,依托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和标准化流程,多维赋能线上和线下分校,做一家受人尊重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课程介绍
报名条件: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考试科目: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特色优势
以新大纲、新教材为标杆逐章逐节梳理考试考点;
根据近三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梳理考试必学目标内容;
题点结合强化记忆,全面夯实学员基础。
课程设置:
基础导学
熟悉考试范围及内容,系统规划备考。
考点讲解
分析教材知识,打下牢固基础。
章节习题
点题结合,理解记忆知识,巩固基础。
考前串讲
二次巩固考点,掌握要点,提高自身学习。
考前点题
圈划要点,考前找准复习方向。
考前集训
面授集训,专项突破,锁定关键。

学习资料
  煤气罐火灾的处置方法:
瓶装煤气发生爆炸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因:
1、罐装超量。如果充装气体超过气瓶体积的85%以上,此时瓶体如受外界因素的作用,便很容易发生破裂而导致气体泄漏扩散,当其由液体转变成气体时其体积可扩大200-300倍。
2、瓶体受热膨胀。由于煤气对温度的作用较为敏感,蒸气压力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大,当气瓶压力超过极限压力时,就可能发生爆炸。
3、瓶体受腐蚀或撞击。由于气瓶使用时间过长,以及气质不纯,含腐介质超过规定标准且未按规定要求对气瓶进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或钢瓶受到猛烈的机械撞击等,都能导致气体泄漏,继而引起爆炸起火。
4、钢瓶角阀及其它附件密封不严引起漏气,在下次重新灌装使用时就可能引起爆炸。
5、瓶内进入空气,如使用不留余气导致空气进入气瓶,在下次重新灌装使用时就可能引起爆炸。
6、煤气中含氧量过高或煤气中侵入空气或煤气泄漏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范围遇火源即发生爆炸。
处置方法:
对于瓶装罐体煤气火灾,应在落实关闭阀门或堵漏措施后才可灭火,阀门受火势威胁,无法关闭时,应首先冷却阀门,在保证阀门完好的情况下,再行灭火。同时掌握时机,选择火焰由高变低,声音由大变小时再行灭火(即压力最小时)。灭火后要迅速关闭阀门,并使用蒸汽或喷雾水稀释和驱散余气。
中队在接到此种情况下的煤气火灾时,应根据火灾地点周围情况与各有关部门及时取得联系,合理地调度扑救力量火速赶到火场,做到万无一失。
冷却煤气钢瓶时应避免用水流直接冲击瓶体,防止钢瓶被冲倒,导致火焰上窜,燃烧容器壁而产生爆炸危险。对已倒伏的钢瓶要设法使其立起,对火场上未燃烧的容器、钢瓶、要迅速疏散至安全地带。
在燃烧钢瓶或邻近钢瓶有爆炸危险时,要利用地形、地物或耐火建筑物为掩体、使用带架水枪、水炮等进行冷却,以防止爆炸。
在灭火时,要以60-75度角大于6×105帕的压力,利用喷雾水枪掩护战斗员行动。在灭火后,要对容器继续射水冷却,驱散周围可燃气体,防止复燃或爆炸。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考点: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2.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锦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锦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