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 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 泸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泸州培训网 | 泸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资讯】泸州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哪里有面授培训班 那所学校不错

发布时间:2022/5/19 16:24:19 更新时间:2022/5/19 16:24:19
责任编辑:泸州优路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泸州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哪里有面授培训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泸州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哪里有面授培训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泸州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哪里有面授培训班》由泸州优路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泸州,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泸州区域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泸州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哪里有面授培训班》!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师资力量
韩老师
教学内容理论结合实际,提高课堂趣味性,善于归纳总结帮助学员在短时间掌握必考内容。
王老师
安全工程专业硕士,项目实战经验丰富,善于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便于学员理解。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定制学习方案
根据学员学习基础与学习时间量身定制专属学习方案效率备考。
专属班主任督学
报班学员配备专属班主任实时跟进、督促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

培训学习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复习开始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供大家参考!查看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环球网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祝学习愉快!

相关推荐: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重要知识考点汇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4种。

(一)有关人民全国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人民全国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管辖行政区域和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既是法定职权,又是法定职责。如果由于有关地方人民全国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重大、特大事故,执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因其失职、渎职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负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6项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保障安全生产是他们义务不辞的责任。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考点:电气火灾与爆炸

电气火灾与爆炸:
电气火灾爆炸是由电气引燃源引起的火灾和爆炸。电气装置在运行中产生的危险温度、电火花和电弧是电气引燃源主要形式。在爆炸性气体、爆炸性粉尘环境及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开关、熔断器、插座、照明器具、电热器具、电动机等均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断路器等电气设备不仅有较大的火灾危险,还有爆炸的危险。在火灾和爆炸事故中,电气火灾爆炸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从我国一些大城市的火灾事故统计可知,就引起火灾的原因而言,电气原因已居首位。
1电气引燃源
作为火灾和爆炸的电气引燃源,电气设备及装置在运行中产生的危险温度、电火花和电弧是电气火灾爆炸的要因。
(1)危险温度
形成危险温度的典型情况如下:
1)短路。指不同的电位的导电部分之间包括导电部分对地之间的低阻性短接。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增大为正常时的数倍乃至数十倍,由于载流导体来不及散热,温度急剧上升,除对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产生危害外,还形成危险温度。短路的暂态过程会产生很大的冲击电流,在流过设备的瞬间产生很大的电动力,造成电气设备损坏。
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中的接线和操作错误,可能引起短路;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绝缘老化、变质;或受过度高温、潮湿、腐蚀作用;或受到机械损伤等而失去绝缘能力,可能导致短路。由于外壳防护等级不够,导电性粉尘或纤维进入电气设备内部,也可能导致短路。因防范措施不到位,小动物、霉菌及其他植物也可能导致短路。由于雷击等过电压、操作过电压的作用,电气设备的绝缘可能遭到击穿而短路。
2)过载。电气线路或设备长时间过蛾也舍导致温度异常上升,形成引燃源。过载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①电气线路或设备设计选型不合理,或没有考虑足够的裕量,以致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过热。
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不合理,负载超过额定值或连续使用时间过长,超过线路或设备的设计能力,由此造成过热。
设备故障运行造成设备和线路过负载,如三相电动机单相运行或三相变压器不对称运行均可能造成过负载。
④电气回路谐波能使线路电流增大而过载。如三相四线制电路三次及其奇数倍谐波电流会引起中性线过载危险。由于各相三次谐波电流在中性绒上相位相同而互相叠加。如果三相负载不平衡,中性线再叠加上不平衡电流后发热将更为严重。在非线性负载日益增多,能产生大量三次谐波的气体放电灯等非线性负载大量使用的情况下,中性线的严重过载将带来火灾的隐患。
产生三次谐波的设备主要有:节能灯、荧光灯、计算机、变频空调、微波炉、镇流器、焊接设备、UPS电源等。如节能荧光灯,困灯管内电弧的负阻特性产生的谐波电流主要为三次谐波电流。
3)漏电。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时,因其电流一般较小,不能促使线路上的熔断器的熔丝动作。一般当漏电电流沿线路比较均匀地分布,发热量分散时,火灾危险性不大。而当漏电电流集中在某一点时,可能引起比较严重的局部发热,引燃成灾。
4)接触不良。电气线路或电气装置中的电路连接部位是系统中的薄弱环节,是产生危险温度的主要部位之一。
电气接头连接不牢、焊接不良或接头处夹有杂物,都会增加接触电阻而导致接头过热。刀开关、断路器、接触器的触点、插销的触头等,如果没有足够的接触压力或表面粗糙不平等。均可能增大接触电阻,产生危险温度。对于铜、韬接头,由于铜和铝的理化性能不同,接触状态会逐渐恶化,导致接头过热。
5)铁心过热。对于电动机、变压器、接触嚣等带有铁心的电气设备,如果铁心短路(片间绝缘破坏)或线圈电压过高,由于涡流损耗和磁滞损耗增加,使铁损增大,将造成铁心过热并产生危险温度。
6)散热不良。电气设备在运行时必须确保具有一定的散热或通风措施。如果这些措施失效,如通风道堵塞、风扇损坏、散热油管堵塞、安装位置不当、环境温度过高或距离外界热源太近等,均可能导致电气设备和线路过热。

泸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相关介绍: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 (2022/5/19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 (2022/5/19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 (2022/5/19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2022/5/19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2022/5/19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命题工作 (2022/5/19学习专题)
  • 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目费用在50元-100元不等。 (2022/5/19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自准予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 (2022/5/19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 (2022/5/19学习专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全国安全生 (2022/5/19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