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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哪家安全工程师培训机构更专业

发布时间:2022/11/30 6:17:44 更新时间:2022/11/30 10:52:59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的安全工程师课程,针对不同基础,不同需求的学员,设置了多样的班型,这里从精讲到冲刺,从集训到点题,学员可以选择全程的课程,也可以选择单项的班型。
  安全工程师培训课程的机构。多维学习方法和自主开发的多媒体学习模式,让您高效地学习安全工程师。我们也在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帮助学生加快安全工程师的学习,取得学习成果。

课程介绍
学习科目: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报名条件: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特色优势
以新大纲、新教材为标杆逐章逐节梳理考试考点;
根据近三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梳理考试必学目标内容;
题点结合强化记忆,全面夯实学员基础。
课程简介:
以专题形式理清科目内各种真题类型,以及解答思路;
归纳总结记忆技巧,精简核心考试信息;
设置实用性强实战专题,攻克考试盲区,针对性训练。

学习资料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考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的适用范围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不涉及对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实质性工作。因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有关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二、较大涉险事故的范围
从近些年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来看,较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一定的物质损失,也暴露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这类事故处置不当,则有可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
5.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6.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三、事故信息的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可以分三个层次报告: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这是事故报告的基本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必须按照规定时限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煤矿的事故,同时报告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涉及其他事故的,同时报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2.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l项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l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即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除正常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外,还应当在1小时内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煤矿的事故,同时报告给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1项、第2项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煤矿安全监察局。即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除正常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外,还应当在l小时内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煤矿的事故,同时报告给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事故发生单位还可以直接向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考点: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1、检查液化气瓶和炉具开关是否漏气应将肥皂水涂在检查处。
2、各种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避免阳光暴晒,搬运时不得碰撞。
3、油锅着火,最简单的扑救方法是盖住锅盖。
4、扑救电气火灾时,首先必须尽可能的切断电源。
5、高温季节,不宜在8:00~18:00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
6、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隔离灭火法:如拆除与火源毗邻的易燃物、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管路的阀门等;
窒息灭火法:用不燃物或难燃物捂盖燃烧物资、封闭起火建筑、孔洞等;
冷却灭火法:将灭火剂喷射在燃烧物上或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
抑制灭火法: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过程中。

十堰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十堰哪里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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