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CPA培训 > CPA培训问答 > 合肥CPA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合肥培训网 | 合肥CPA培训

【问答】合肥知名CPA考证辅导培训机构有哪几家

发布时间:2024/5/7 16:48:15 更新时间:2024/5/7 16:48:15
责任编辑:合肥恒企会计CPA培训钟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合肥知名CPA考证辅导培训机构有哪几家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我想知道,合肥知名CPA考证辅导培训机构有哪几家?请回复我,谢谢!
  时间:2024/5/7 16:48:15  更新时间:2024/5/7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合肥恒企会计CPA培训钟老师的专业回答:

  合肥知名CPA考证辅导培训机构有哪几家,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合肥知名CPA考证辅导培训机构有哪几家”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恒企教育品牌连锁:
通过在广西市场的成功试点以及运营实践,恒企教育凝聚国际化智慧和力量开发的会计培训课程经受了实际考验,同时,恒企创新打造的全景式服务的企业运营模式也为广大学员所称颂,恒企教育在广西三年多的成功“亮剑”,奠定了恒企快速发展的基石。
2011年,恒企教育的发展迈入一个新的里程碑。恒企教育正式选择在国际化大都市的广州市建立总部,并在广东设立多所直营校区,正式迈开全国扩张的步伐,进入恒企教育在国内市场的品牌连锁时代,吹响全国会计培训领域的专业化品牌发展号角。
  目前,恒企教育以“自营为主、加盟为辅”的连锁经营形式,已累计在全国24个省市、150多个城市开办了近400家网点。

师资力量
何老师中山大学CFO高级会计师,多年企业管理实践与财务会计管理经验,长期担任大型国有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校客座讲师、在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讲师;现为恒企教育集团教学研发中心总监、首席讲师能。
高老师-会计学博士,业内著名会计考试辅导专家,讲解课程引入案例,生动形象凝练知识点,习题分析简洁明了,擅于利用段子,让你在大笑中学到知识,重点难点在笑谈中掌握。

课程介绍
1.科目考试介绍,搭建知识脉络,梳理考试重难点,为正式学习做准备,高频名词解释,常见简单公式应用
2.针对零基础学员,补充基本概念和专业知识
3.知识点考点精讲+提高串联教学、概念名词案例解读、内部教辅压缩教材内容等十三项教学创新
13、考试方法,提高5分:规避非智力性丢分,亲传战术经验,考场临危不惧。
14、考霸训练营,提高10分:名师一对一诊断辅导,解决关键易错点,轻松提分。
15、押题宝,提高20分:2张A4纸,囊括所有知识点,与考题吻合度达60%。
16、密押试卷,提高5分:3套模拟真题,快速背下,一次通关。

特色优势
2016年6月上市公司开元仪器发布拟收购恒企公告,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016年7月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2014-2015年度合同信用等级为AA级”。
恒企教育的权威优势:点题密训班-名师带刷突破考点、6大课程模块、80人班级群管理超值精品班-名师精讲理清脉络、6大课程模块、7大超值服务高效实验班-课程随堂测边听边练、定位薄弱点针对刷题、记忆曲线测试所学C位冲刺密卷班-全程大屏直播、专属模拟试卷、特色社群制度无忧通关班-基础→按章练→薄弱点、刷题→月考测→重难点、串讲→模考评→易考点。CPA优势:1.签字审计权CPA的独特性和性,首先体现在它的签字审计权上,签字权对注册会计师来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但同时他们也必须为签下的每一个字负责任。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对CPA持证人的需求一定是迫切以及大的,这对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也是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行业趋势
  我国大约需要35万名注册会计师,但目前只有22万左右的会员。由此看来我国所需的注册会计师缺口大约有10W,这还没有算上非执业会员全部从事注会行业。
由此可见,目前是我国注会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段,社会需求量巨大。再加上全国对财会行业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日益提高,比如近期彻底的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法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删除,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由此可见,CPA证书的含金量,也证明了CPA考试是对注会行业从事人员的能力的考量,是符合当前财会行业大环境的生存条件的。
  注册会计师是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门世界性的热门职业,在市场经济发达全国,注册会计师、律师和医师是3个高收入的智力密集型职业。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了注册会计师制度,随着全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深刻变化,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了高度重视和迅猛发展。

培训学习资料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税法》
考试目标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题。
1.税法与税制相关的基本原理;
2.现行各实体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
3.不同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及应纳税额计算;
4.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及相关纳税事项的有关规定;
5.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6.企业或个人各主要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准确填列;
7.企业或个人涉税风险的判断,税收政策变动对纳税人的潜在影响及相关的税收筹划建议;
8.非复杂的国际交易相关税务问题的分析与处理;
9.纳税人税收遵从、税务主管部门税收服务意识、企业纳税事项和征税机关征税事项等与税法执行相关的结论性判断;
10.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包括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从公正立场为全国和纳税人服务的职业道德。
考试内容
一、税法的基本原理
(一)税法的概念及税收法律关系
1.税法的概念
2.税收法律关系
3.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二)税法原则
3.税法适用原则
(三)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
3.税目
4.税率
5.纳税环节
6.纳税期限
7.纳税地点
8.其他要素
(四)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立法原则
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3.税收立法机关
4.税收立法程序
5.税收管理体制
6.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五)税收执法  
1.税务机构设置
2.税款征收管理权
3.税务检查
4.税务稽查
5.税务行政复议裁决
6.其他税收执法
(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1.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国际税收关系  
1.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2.国际避税、反避税与国际税收合作
二、增值税法  
(一)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1.征税范围
2.纳税义务人
(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格登记及管理  
1.一般纳税人的登记及管理
2.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及管理
(三)税率与征收率  
1.增值税税率
2.增值税征收率
3.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四)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
2.简易计税方法
3.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五)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的计算
2.进项税额的计算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简易征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七)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1.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纳税人
2.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适用税率
3.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4.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管理
(八)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1.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退(免)税基本政策
2.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3.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政策
4.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行为增值税征税政策
5.出口货物、劳务及应税行为退(免)税管理
6.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  
税退税管理办法
(九)税收优惠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2.“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财政部、全国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部分征免税项目
4.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5.其他有关减免税规定
(十)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4.“营改增”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十一)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营改增”后纳税人发票的使用
6.“营改增”后税控系统使用问题
三、消费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
(二)税目与税率  
1.税目
2.税率
(三)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2.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4.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五)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4.纳税申报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二)烟叶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和计税依据
3.征收管理
(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五、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一)关税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1.征税对象
2.纳税义务人
(二)关税进出口税则  
1.进出口税则概况
2.税则归类
3.税率
(三)关税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原产地规定
2.关税的完税价格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关税减免  
1.法定减免税
2.特定减免税
3.临时减免税
(五)关税征收管理  
1.关税缴纳
2.关税的强制执行
3.关税退还
4.关税补征和追征
5.关税纳税争议
(六)船舶吨税  
1.征收范围和税率
2.应纳税额计算
3.税收优惠
4.征收管理
六、资源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一)资源税法  
1.纳税义务人
2.税目、税率
3.扣缴义务人
4.计税依据
5.应纳税额的计算
6.减税、免税项目
7.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
8.征收管理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税收优惠
4.征收管理
(三)耕地占用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注会考试《财务成本管理》高频考点:债务资本成本的估计
【高频考点】债务资本成本的估计
(一)债务资本成本的区分
1.区分历史成本和未来成本
在估计债务成本时,要注意区分债务的历史成本和未来成本。作为投资决策和企业价值评估依据的资本成本,只能是未来借入新债务的成本。现有债务的历史成本,对于未来的决策来说是不相关的沉没成本。
2.区分债务的承诺收益与期望收益
如果筹资公司因为特有风险获得巨大成功,而债务投资人只是得到合同规定的本金和利息,即“承诺收益”;如果筹资公司因特有风险而失败,债务投资人可能无法得到承诺的本金和利息,这就是违约风险。
对于理性的投资人来说,成功的投资只能得到承诺收益,无法抵消那些违约债务投资带来的损失。对于筹资人来说,债权人的期望收益是其债务的真实成本。因为公司可以违约,所以承诺收益夸大了债务成本。在不利的情况下,可以违约的能力会降低借款的实际成本。
在实务中,往往把债务的承诺收益率作为债务成本。如果筹资公司处于财务困境或者财务状况不佳,债务的承诺收益率可能非常高,例如,各种“垃圾债券”。此时,必须区分承诺收益和期望收益。当债务的承诺收益率高于股权成本时,以承诺收益率作为债务成本,就会出现债务成本高于权益成本的错误结论。
3.区分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
公司有多种债务,它们的利率各不相同。从理论上看,需要分别计算每一种债务的成本,然后计算出其加权平均债务成本。由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主要用于资本预算,涉及的债务是长期债务,因此,通常的做法是只考虑长期债务,而忽略各种短期债务。
(二)税前债务资本成本的估计
1.不考虑发行费用的税前债务资本成本的估计
(1)到期收益率法
如果公司目前有上市的长期债券,则可以使用到期收益率法计算债务的税前资本成本。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合肥知名CPA考证辅导培训机构有哪几家》!

合肥CPA培训相关介绍:
  • CPA除了拿国内的证书外,可以再考一个国际认证的证书。根据全国相关法规,全国CPA有权签署企业财务和 (2024/5/7学习专题)
  • 全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是高级财务人员的中坚需求者,对CPA持证人的非常重视。 (2024/5/7学习专题)
  •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CPA; (2024/5/7学习专题)
  • 参加全国CPA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 (2024/5/7学习专题)
  • CPA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CPA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 (2024/5/7学习专题)
  •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CPA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 (2024/5/7学习专题)
  • CPA应达到的目标是:职业精神的高水准,职业表现的高水平,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好形象。这实际上也是职业道 (2024/5/7学习专题)
  • CPA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过“CPA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 (2024/5/7学习专题)
  • 对于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取得全科合格证后要求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的,考虑到数据库的一致性与安全性,不予变 (2024/5/7学习专题)
  •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CPA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 (2024/5/7学习专题)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合肥知名CPA考证辅导培训机构有哪几家》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合肥知名CPA考证辅导培训机构有哪几家》。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