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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昆明有哪些CPA培训辅导班报名 _报名地址

发布时间:2024/4/12 9:39:52 更新时间:2024/4/12 9: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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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2002年-2012年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前身(广西柳州市恒企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在广西柳州成立,2011年公司总部迁至广东省会广州
2013年公司注册地迁至上海,成立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2014年恒企教育十大就业基地,提供从培训到就业的整体解决方案
2015年由线下模式向O2O模式转型,自主研发的网络学习平台会计城、智能化会计学习APP上线
2016年财经培训、在线培训、加盟培训、高校培训的运作。
  恒企教育是一家提供先进会计技术、为各行业培养实战型会计人才的O2O会计培训机构。其研发的7大课程教材相继获全国著作权,与多所高等院校形成学历业务合作。2016年恒企获“AAA级信用企业”、“全国315质量服务客户满意诚信企业”“具有竞争力行业品牌”“全国著名品牌”、“百度金融教育信贷合作伙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重视人才发展较佳企业”等殊荣。

师资力量
王老师-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企业财务顾问。多年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工作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讲义图文并茂,总结画龙点睛。
何老师恒企高级讲师。先后主编《财务经理综合全能》、《工业成本专修》、《服务业专修》、《农业专修》等近20项课程开发。曾为柳州商贸职业学校、广西工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广播电视大学

课程介绍
科学的学习方案,完善的课程体系,自主研发考霸教材,行业专业讲师专授,精致实用的教辅资料。
1、能力测评,提高2分:报读就做测试,摸清学习底子,再做个性化辅导。
2、学习规划,提高3分:根据CPA全生命周期制定详细学习规划,学习心中有数。
3、学习秘籍,提高5分:8大学习秘籍,传授全球著名的空间记忆法,学习事半功倍。

特色优势
1.高通过率,会计考试通过率连续三年超同行
2.高出勤率,恒企课堂高出勤率背后的秘密,是让学员真心爱上会计学习。
3.高好评率,恒企老师的好评率达到95.7百分之,稳居行业首位。
恒企教育是一家提供先进会计技术、为各行业培养实战型会计人才的O2O会计培训机构。其研发的7大课程教材相继获全国著作权,与多所高等院校形成学历业务合作。2016年恒企获“AAA级信用企业”、“全国315质量服务客户满意诚信企业”“竞争力行业品牌”“全国著名品牌”、“百度金融教育信贷合作伙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重视人才发展企业”等殊荣。

行业趋势
  cpa证书获得人数虽然和以前相比增长了不少,但是目前我国依旧是初级财务人员供大于求,而高端的人才却十分稀少,加上现在从业证书已经彻底取消,只有初、中级会计证书是远远不够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证书依旧是被重视的,有cpa证书就能获得更多机会。
  近两年各地“人才争夺战”打的火热,持有高含金量证书的高级金融、财务人员也成为各地抢夺的对象。前两天天津出台的“海河英才”政策,就将注册会计师列为紧缺人才之一,不仅可以直接落户,还能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而且随着北上广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各地又都把注册会计师列入了紧缺人才发展目录,很多高顿CPA学员都希望考出证书后,在当地的省会城市发展能获得更多的优惠措施。

培训学习资料
  CPA《税法》易错易混知识点:税金
【易错易混知识点】税金
主观题考点
考题切入点一:辨别是否企业所得税与其余税种联系考察
考题切入点二:辨别与哪一个税种进行考察,判断如何影响会计利润
考题切入点三:调整会计利润
考题切入点四:调整公益性捐赠限额
  注会考试《税法》第十二章高频考点:税务管理
【高频考点】税务管理
【主要内容】
一、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一)开业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分以下两类: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①企业;
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③个体工商户;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
除全国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新增:三证合一
1.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二)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
新增: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国、地税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清税完毕后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
(四)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登记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停业企业不得超过一年。
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应提出复业登记申请;不能及时复业,应在停业期满前提出延长停业登记;不申请延长停业的,视为已恢复营业,实行正常征收管理。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新)
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管证》。
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时,除提供《外管证》外,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4.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5.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簿、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15日内,扣缴义务人10日内设置账簿;无建账能力的可聘请专业机构或税务认可人员代理;有困难的,可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
2.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或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或外国文字。
3.制度。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4.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
(二)发票管理
1.发票印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发票领购管理。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对无固定经营场地或者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其缴纳费用,并限期缴销发票。
3.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4.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5.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税控管理
不能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申报管理
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以及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税期间的应按规定纳税申报。
2.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邮戳为准)、数据电文、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延期申报管理: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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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CPA; (2024/4/12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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