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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肇庆CPA考试培训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2/12/16 13:44:29 更新时间:2022/12/16 13:44:29
责任编辑:肇庆恒企会计CPA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2002年,恒企教育起步于广西柳州,自成立之初,恒企即毅然摈弃以考证为主的传统市场定位,开拓以就业为导向。如今近百所校区遍布全国各省市,广东、广西、湖南、江西、四川、海南、贵州、安徽、江苏、陕西、内蒙古、重庆……所有校区皆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成为会计培训行业中连锁发展模式的领头羊。恒企教育专家团队在专业著述上业绩斐然,累计出版高校专业教程多部,包括《实用涉税会计》《税务会计实操》《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此外,在全国一级财务专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恒企教育教学研发团队由大型集团财务总监、高校专职教授、有丰富实战、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专注于会计培训行业产品研发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同时,恒企教育为实施“互联网+会计”商业战略,不断吸纳互联网产品、技术、运营领域高尖精人才,目前,恒企教育已在客户端、服务端、系统平台架构、互联网产品迭代开发等方面形成了独特核心技术。

师资力量
罗老师恒企CMA-P2科目精英讲师多年国际化证书课程的双语教学经验,在全国级双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多篇文章,专注于国际化管理会计体系教学及研究,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半年通关美国管理会计师(CMA)2个月通关国际项目管理师(PMP)8个月通关
国际注册理财规划师(ICFP)半年通关美国东北大学金融管理和财务管理双硕士中山大学管理会计精英班班主任、讲师电子科技大学管理会计精英班金牌讲师现管理会计精英班金牌讲师
刘老师-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投资公司高管,战略咨询中的“金牌猎手”。深耕管理咨询培训多年,战略知识储备非常系统,熟悉战略类考试特点,多年来将培训实例融入教材讲解。授课激情洋溢、风趣幽默。

课程介绍
4、零基实战,提高3分:开班天就考试,明确学习基础,树立学习进阶目标。
5、彩色教材,提高10分:教材用彩色笔圈划考点,知识重难点一目了然。
6、思维导图,提高3分:采用树状图关联记忆,规避易混易忘点。
1.巩固吸收阶段性学习内容、适应考试训练答题技巧和解题思路、帮助学员将知识转化为分数
2.适应考试情景,强化应试技巧;检验阶段性学习成果,针对性调整应试策略;来自特研组的5套模拟卷
3.查缺补漏、强化提分,专职助教陪伴式密集训练

特色优势
恒企教育的权威优势:CPA高效自学班-移动平台灵活学习,阶段学习合理规划,精品题库刷题冲刺CPA无忧班-直播授课课后督学,入学测评制定计划,学练测评阶段考核。超值精品课-名师精讲理清脉络,7大课程模块,5类基础资料高效实验班-课程随堂测边听边练,定位薄弱点针对性刷题,记忆曲线测试巩固所学C位夺魁班-高清大屏直播,专属学情预警,特色社群制度无忧通关班-基础→按章练→薄弱点,刷题→月考测→重难点,串讲→模考评→易考点VIP签约特训班-口碑名师高清直播,专属助教课后带练,高端服务定制计划。
恒企教育是一家提供先进会计技术、为各行业培养实战型会计人才的O2O会计培训机构。其研发的7大课程教材相继获全国著作权,与多所高等院校形成学历业务合作。2016年恒企获“AAA级信用企业”、“全国315质量服务客户满意诚信企业”“竞争力行业品牌”“全国著名品牌”、“百度金融教育信贷合作伙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重视人才发展企业”等殊荣。

行业趋势
  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主要是面向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高水平、国际化的财经后备人才,通过会计、审计、税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以及证券投资、信息管理等一系列课程的学习,使之能够胜任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业务,以及专业性会计和管理咨询工作。其毕业生也适合全国与事业单位、公司企业、金融证券机构等领域的会计和审计工作。早在10年前,我国就提出要发展30万注册会计师的目标。目前,我国共有执业的注册会计师6.9万人,行业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行业从业人员20多万人,因此,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职场需求中将面临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cpa证书获得人数虽然和以前相比增长了不少,但是目前我国依旧是初级财务人员供大于求,而高端的人才却十分稀少,加上现在从业证书已经彻底取消,只有初、中级会计证书是远远不够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证书依旧是被重视的,有cpa证书就能获得更多机会。

培训学习资料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税法》
考试内容
七、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一)房产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税收优惠
4.征收管理
(二)契税法  
1.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2.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3.税收优惠
4.征收管理
(三)土地增值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
3.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
4.应纳税额的计算
5.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6.税收优惠
7.征收管理
八、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一)车辆购置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二)车船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目与税率
3.应纳税额的计算预缴纳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三)印花税法  
1.纳税义务人
2.税目与税率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九、企业所得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
3.税率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收入总额
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3.税前扣除原则和范围
4.不得扣除的项目
5.亏损弥补
(三)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2.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3.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4.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5.存货的税务处理
6.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7.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四)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1.资产损失的定义
2.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五)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1.企业重组的定义
2.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
3.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
(六)税收优惠  
1.免征与减征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3.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4.加计扣除优惠
5.创投企业优惠
6.加速折旧优惠
7.减计收入优惠
8.税额抵免优惠
9.民族自治地方优惠
10.非居民企业优惠
11.特殊行业优惠
12.其他优惠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1.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2.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3.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处理
4.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5.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6.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
(八)源泉扣缴  
1.扣缴义务人
2.扣缴方法
(九)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3.纳税申报
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5.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6.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
7.纳税申报。
  注会考试《税法》第十二章高频考点:税务管理
【高频考点】税务管理
【主要内容】
一、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一)开业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分以下两类: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①企业;
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③个体工商户;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
除全国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新增:三证合一
1.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二)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发生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三)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
新增: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国、地税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清税完毕后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
(四)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登记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停业企业不得超过一年。
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应提出复业登记申请;不能及时复业,应在停业期满前提出延长停业登记;不申请延长停业的,视为已恢复营业,实行正常征收管理。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新)
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管证》。
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时,除提供《外管证》外,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
4.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5.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二、账簿、凭证管理
(一)账簿、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15日内,扣缴义务人10日内设置账簿;无建账能力的可聘请专业机构或税务认可人员代理;有困难的,可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
2.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或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或外国文字。
3.制度。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4.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10年。
(二)发票管理
1.发票印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2.发票领购管理。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对无固定经营场地或者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其缴纳费用,并限期缴销发票。
3.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4.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5.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税控管理
不能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申报管理
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以及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税期间的应按规定纳税申报。
2.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邮戳为准)、数据电文、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延期申报管理: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肇庆CPA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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