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经济师培训 > 中级经济师培训头条 > 大连中级经济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大连培训网 | 大连中级经济师培训

【头条】大连报考中级经济师去哪个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3/28 8:39:46 更新时间:2023/3/29 0:50:4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金融行业中。
那么想要进入金融领域就业,持有中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在面试环节上你就已经赢了一半了,同时也给了我们高的起点,和接下来好的发展空间。
  我们专业从事建筑类执业资格证书培训。培训项目包括: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中级经济师等等,从师资、课程设置、服务体系、信息资料等各个方面保障教学质量。

课程介绍
课程体系:
入学测试
学习规划
每日一练
3套阶段测评卷。
集训服务:
根据考试趋势研发仿真模拟试卷,在考前检测学习效果,直播讲评结合,教授学员答题速度和做题能力。
将新教材考点强化讲解,通过阶段测试、模拟训练等形式检测学习效果,消化巩固所学内容。
根据考试大方向设计教学内容,白天讲预划核心点,晚上练高仿真模拟题,达到会考点会做题,对考试胸有成竹。

特色优势
课程特色:
01基础阶段
基础精讲,掌握基础考点;
真题训练,掌握考试方向。
02理念
强化阶段
强化精讲,掌握新教材重点;
进步训练,消化所学内容。
03方式
考前阶段
考前刷题,仿真试卷,覆盖考点。
考前点题,考前圈化考点,速效记忆。
04师资
考点串讲,剔除偏难怪;
仿真模考,查漏补缺。
中级经济师考试:
采取机考的形式,也就是上机考试,这就需要考生提前熟悉机考操作,以防考试时耽误时间。中级经济师每科考试时长1.5小时。单科时间短,题量大,时间紧张,要求考生对知识掌握熟练,做题速度快。要求考生在平时多练习,以免在考场题目做不完。

行业趋势
  在北京、天津部分城市,可享受积分落户加分40分左右。
  加薪利器:很多单位中级经济师享受科级干部的待遇、高级经济师享受副处级干部的待遇;。
入户广州:具有中级经济师可申请落户广州;

学习资料
  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考点:需要与动机
需要与动机
一、需要是指当缺乏或期待某种结果而产生的心理状态,包括对食物、水、空气等的物质需要,及对归属、爱等的社会需要。
二、动机
1、动机的概念:人们从事某种活动、为某一目标付出努力的意愿,这种意愿取决于目标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满足人的需要。动机有三个要素:1)决定人行为的方向;2)努力的水平;3)坚持的水平。
2、动机的分类:内源性动机(又称内在动机)和外源性动机(又称外在动机)
三、激励
1、激励的概念:通过满足员工的需要而使其努力工作,从而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激励对于人们潜在的积极性,使员工出色的完成工作目标以及不断提高工作绩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激励的类型:(1)从激励内容角度分类: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2)从激励作用的角度分类: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3)从激励对象的角度分类:他人激励和自我激励。
  中级经济师考试工商考点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
第二节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
一、公司所有者
(一)公司的原始所有权
1、定义: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表现为股权。
2、股权的权限(多选题)
(1)对股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包括馈赠、转让、抵押
(2)对公司的参与权,通过选举董事会间接参与公司管理
(3)对公司收益参与分配的权利:获得股息和红利的权利,以及公司清算后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
(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1、定义:在公司设立时出资者依法向公司注入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公司经营期间负责所形成的财产构成。
2、特点
(1)公司法人财产权归属出资者(股东):当公司解散时,所剩余的财产按出资者比例归还出资者
(2)公司的法人财产和出资者的其他财产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公司破产时,与出资者个人的财产无关系
(3)出资者不能支配公司财产,也不得抽回,只能依法转让财产
(三)公司财产权的两次分离
1、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
①原始所有权:公司出资者的所有权转化为原始所有权,失去了对公司财产的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
②法人产权:公司作为法人对公司财产的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转让权。(派生所有权,是所有权的经济行为)
③区别:原始所有权体现为财产最终归股东所有
法人产权体现为财产由法人占有、使用和处分
2、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大连中级经济师培训
大连中级经济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