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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咸宁中级经济师报名培训

发布时间:2023/3/27 9:24:54 更新时间:2023/3/29 0:28:29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专业从事建筑类执业资格证书培训。培训项目包括: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中级经济师等等,从师资、课程设置、服务体系、信息资料等各个方面保障教学质量。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金融行业中。
那么想要进入金融领域就业,持有中级经济师资格证书,在面试环节上你就已经赢了一半了,同时也给了我们高的起点,和接下来好的发展空间。

课程介绍
政策改革:
考试为机考形式,考试难度加大,大部分未通过原因为
1、3小时考2科,时间紧张
2、考试知识点细、杂、乱。
课程优势:
1.班主任+专职助教老师督学指导;
2.尊享学员APP题库训练;
3.VIP3答疑通道+7天助教面授答疑;
4.自习室云空间畅享学习;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特色优势
课程特色:
01基础阶段
基础精讲,掌握基础考点;
真题训练,掌握考试方向。
02理念
强化阶段
强化精讲,掌握新教材重点;
进步训练,消化所学内容。
03方式
考前阶段
考前刷题,仿真试卷,覆盖考点。
考前点题,考前圈化考点,速效记忆。
04师资
考点串讲,剔除偏难怪;
仿真模考,查漏补缺。
全程指导伴学:
专属班主任制
学员在“我的班主任”里面找到专属班主任的手机号、微信号、QQ号,随时保持联系,反馈沟通学习效果,。
测评式个性化指导
根据后台监测的学习数据和测评情况,主动帮助学员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学习。
贴身学习管家
作为贴身学习管家,提前为学员规划整理重要时间节点信息,指导学习进度和学习规划。

行业趋势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经济师职称在职场上可以增值级别越高加薪就越多;达到退休年龄退休时,按照退休时工资标准增加10%退休金。

学习资料
  经济师考试《初级商业》重点市场购买行为分析
市场购买行为分析
1、消费者需求是指消费者对以商品和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的实际需要。消费者需求的内容:对商品使用价值的需求、对商品审美的需求、对商品时代性的需求、对商品社会象征性的需求、对优良服务的需求。消费者需求的类型:购买目的不同(分生产性消费需求和生活性消费需求)需求内容不同(分物质消费需求和精神消费需求)需求实现程度不同(分现实消费需求和潜在消费需求购买力不足型,适销商品短缺型,对商品不熟悉型,市场竞争倾向型)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趋势:广泛化与高度化、情感化与感性化、个性化与多样化、健康化与绿色化、复合与关联化
2、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特征:消费者的购买动机取决于需求和客观外界条件、消费者的购买动机不同而购买行为可以是相同的、消费者的主导购买动机决定购买行为、消费者的主导购买动机会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种类:生理性购买动机和心理性购买动机(细分为社会性心理购买动机和个体性心理购买动机)心理性购买动机是为了从占有和使用商品中获得某种心理满足
3、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中的参与者(发起者影响者决策者购买者使用者)消费者购买行为类型(①参与者的介入程度和品牌间的差异程度不同分为习惯性、寻求多样化、化解不协调、复杂②购买决策程度不同分为明确决策型、模糊决策型、未决策型③习性不同分为习惯型理智型冲动型感情型价格型疑虑型不定型)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因素:文化因素影响最深远(文化亚文化社会阶层)社会因素(相关群体家庭角色)个人因素(年龄和生命周期阶段、职业、经济状况、生活方式、个性和自我概念)心理因素(动机知觉学习、信念和态度)
4、组织市场的分类①营利性:生产者、中间商市场②非营利性:全国、机构市场。特点:购买者数量少、购买量大、是派生需求、需求缺乏弹性、需求波动性大、购买者地理位置相对集中、专业人员采购、影响购买的人多、直接购买与网上购买、租赁。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考点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概述
1.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2.物权的特征:①物权是绝对权,又称对世权;②物权属于支配权;③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④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⑤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种类法定、物权内容法定、物权效力法定、物权变更规则法定、物权保护方法法定);②一物一权原则;③物权公示原则。
4.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特殊类型,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
5.物权的种类:①自物权与他物权;②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③主物权和从物权;④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⑤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权。
6.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①物权的保护方法(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②债券的保护方法(赔偿财产损失,如恢复原状、返还不当得利)。
二、所有权
7.所有权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①占有权、②使用权、③收益权、④处分权。
8.所有权的法律特征:①独占性;②全面性;③单一性;④存续性;⑤弹力性。
9.所有权的取得:①原始取得(生产、先占、添附、发现埋藏物、拾得遗失物、国有化和没收);②继受取得(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③善意取得。

咸宁中级经济师培训
咸宁中级经济师考试,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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