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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订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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