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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来宾会计职称考试集训培训

发布时间:2022/6/4 15:34:34 更新时间:2022/6/8 13:02:00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专注财会培训,汇集行业专业老师,在注会、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税务师等培训尤为擅长。公司汇集了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两大考核项目,各自的科目特点不同: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需要核算,并且题目灵活性较大,对于多数考生来说,这一部分很可能会丢分。
《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看似简单,但它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有一定难度。
培训对象:
1、无任何基础理论的一切社会群体。
2.有一定的会计基础,却无会计工作经验的应届专业毕业生;
3、有一定会计工作经验,但不能独立完成会计账务核算处理的会计人员;。

特色优势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培训技巧:
1全面梳理重点、难点、考点知识体系。
2短的时间内,快速吸收学习。
3专业术语鲜活化,加强学习印象。
4面授,互动性强,易于吸收。

行业趋势
  随着账务共享中心的日益普及,财务机器人的异军突起,乃至无人银行的横空出世,可以预测:基础财务核算工作将逐渐交由科技实现,且作业效率更高、运作频率更大。
  行业对财务人提出了建立在财务核算基础之上的财务分析、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人的工作重心也将逐渐向管理财务以及战略财务方向倾斜。
  而突破原有职能边界的前提,必然是系统全面而与时俱进的专业知识。这便是会计行业如此重视证书的根本原因:行业不断变革,前进速度落后的财务人必然会被时代抛弃。作为入门级专业证书的初级职称,也必然是行业对于财务人的基本要求。
  无论从证书自身变化、证书所处地位,还是行业发展要求来看,初级职称都将是含金量不断攀升、财务人必须紧抓在手的重要证书。对于19考生而言,早早考取便是扎根行业的王道,更是顺流前行的必胜关键。
  大概从从业的领域来讲,一部分是在会计公司里边,或者说他从事的工作是社会中介服务,主要提供的是审计,或者说咨询服务。这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就是在企业和事业单位,首先是在他们的财会部门里边,从事基础性的具体的工作。经过几年的成长,像在事务所里边工作的会计人员,经过几年的成长,可能会成为经理,甚至于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一.内资企业:需求量大,待遇、发展欠佳。
二.外企:待遇好,学得专业。
三.事务所:小所和外资大所的云泥之别。
四.理财咨询:方兴未艾的阳光职业。
五.公务员、教师:稳定有余,发展不足。

学习资料
  初级《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案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1月份销售一批货物,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06000元;假设甲公司当月没有其他业务。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06000÷(1+3%)×3%=6000(元)。
【案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1月份向乙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12万元;假设甲公司当月没有其他业务。
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12÷(1+3%)×3%=0.12(万元)。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知识点】: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二单元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适用对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不是所有的劳动者。
2.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经济补偿,“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数额由双方约定。
3.竞业限制期限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4.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提示】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事项仅限于“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提示】用人单位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宾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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