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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郑州东区会计初级考前辅导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4/21 9:26:00 更新时间:2023/4/21 20:29:22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开设初级会计、中级会计、cpa、cma等培训班。开设的课程既有针对会计资格类的考前培训,也有满足对会计实用需求的培训。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
《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两大考核项目,各自的科目特点不同: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需要核算,并且题目灵活性较大,对于多数考生来说,这一部分很可能会丢分。
《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看似简单,但它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有一定难度。

特色优势
培训技巧:
1全面梳理重点、难点、考点知识体系。
2短的时间内,快速吸收学习。
3专业术语鲜活化,加强学习印象。
4面授,互动性强,易于吸收。
课程特点:
1、真账实操:课程搭配真实业务单据,体验实际工作中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所有单据。
2、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3、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
4、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5、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手把手教学。

行业趋势
  初级会计职称就业情况及发展方向:
发展方向:全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职责: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
能力: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圣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能担负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工资挂钩,福利奖金也会有差别。
初级职称对应会计类工作一般为核算会计岗位,核算一般分为往来会计费用会计收入会计支出会计预算专员核算专员等,核算会计岗位内容包含企业往来业务涉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是会计核算业务中核算量大,要求较高的一个会计核算岗位。一般在一线城市核算会计薪酬范围大概为6k-9k之间,二线城市的话核算会计薪酬范围为4k-7k之间。
  条件宽泛:门槛降低含金量不变,升值跳槽有保障
近年全国不断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陆续取消一大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而初级会计职称仍彰显着其独一无二的含金量。2018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放宽,仅需高中学历,无需会计证即可报考。
对于想要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来说门槛降低,含金量不变,如果能拿下初级会计师证增加自身优势,无疑是坐上了“职业晋升快车”,对未来升值、加薪、跳槽等都更有保障。

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要考点: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一般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我国目前对进出境货物征收的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一)关税纳税人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具体包括:
(1)外贸进出口公司;
(2)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
(3)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
2.物品的纳税人包括: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提示】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1.关税的课税对象: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凡准许进出口的货物,除全国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应由海关征收进口关税或出口关税。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全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2.关税的税目、税率都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主要包括三部分:归类总规则、进口税率表、出口税率表。
(三)关税税率
1.税率的种类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其中进口税率又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2.税率的确定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其中: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需予补税的,应按其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②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当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
③对经批准缓税进口货物以后交税时,不论是分期或一次交清税款,都应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计征税款。
④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都应按该项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⑤溢卸、误卸货物事后确定需予征税时,应按其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期所实施的税率征税。如原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课按确定补税当天实施的税率征税。
⑥对由于《海关进出口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他工作差错而需补征税款的,应按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⑦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予补税时,应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⑧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转为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提示】一般以“原进口之日”为准备,关注特殊的②⑤⑥⑦⑧。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知识点: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11: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国务院于2016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统一保障待遇。
(二)保险费的缴纳
1.单位缴费:职工工资总额的6%。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资金来源
(1)个人缴费:本人工资收入的2%。
(2)单位缴费划入:单位缴费的30%。
(3)利息。
3.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全国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全国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未达到全国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全国规定年限。
(3)目前对最低缴费年限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三)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1.享受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
【提示】急诊、抢救除外。
2.支付标准
(1)支付“区间”: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起付线)~年平均工资6倍(封顶线)。
(2)支付比例:90%。
【提示】自付费部分由四块组成:①起付线以下的部分;②区间内自己负担的比例部分;③封顶线以上的部分;④非“定点”,“定围”部分。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如疫苗接种)
4.在境外就医的。(非定点)
【提示】医疗费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

郑州东区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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