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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郑州管城区想报考会计初中级选哪家培训班可以

发布时间:2023/4/21 9:26:19 更新时间:2023/4/21 20:32:13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机构致力于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会计实操、税务实操、注会CPA、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等各类培训,拥的优秀教师团队,是专业的会计培训机构。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课程介绍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的两大考核项目,各自的科目特点不同: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测试考生进行会计核算基本业务的处理能力,《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需要核算,并且题目灵活性较大,对于多数考生来说,这一部分很可能会丢分。
《经济法基础》主要测试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经济法基础》的内容看似简单,但它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有一定难度。
初级会计职称的学习要点:
1.制定学习计划。
2.通过知识梳理的方式进行学习。
3.改变乏味的学习方式,利用课件、视频等进行学习。
4.学会温故而知新。在学习的过程当中,考生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天完成指定的学习目标。

特色优势
开设课程:
考证类: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CMA。
实操类:多行业全盘账、手工电脑账、网上报税。
税务实务类:报表分析、成本核算、税务筹划、税务稽查、内部风险控制、预算管控。
培训路径:
导入阶段
0基础入门,建立学员的财务思维基础知识体系架构的搭建,进入学习状态,认识CPA的知识架构。
基础提高
本阶段结合案例讲解,帮助学员加深认识,在实际案例中对知识点的具体运用进行强化,加深理解。
习题演练
本阶段通过模拟、真题的演练,对考试题型有系统的了解,同时拓宽知识点的运用,做到理论加运用应对考试。
强化阶段
本阶段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诊断+测评,找出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

行业趋势
  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在会计从业资格证被“取消”之前,许多用人单位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作为财务人员的招聘要求。随着这一证书的取消,企业为衡量求职者从业技能,自然会将水平评价类证书作为招聘限制。而初级会计职称作为初级的水平评价证书,也成为企业的新用人标准。
  会计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在经贸交往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适应全国外向型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本专业力旨在为全国培养一批既懂全国会计,又懂国际会计惯例的会计人才。为企事业单位、全国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基础扎实和具有较强业务能力、有较强外语水平和具有创造品质的会会计与财务管理的专门人才。

学习资料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六章重要考点: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一般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我国目前对进出境货物征收的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一)关税纳税人
1.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具体包括:
(1)外贸进出口公司;
(2)工贸或农贸结合的进出口公司;
(3)其他经批准经营进出口商品的企业。
2.物品的纳税人包括: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提示】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货物报关等有关手续的代理人,可以代办纳税手续。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1.关税的课税对象: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凡准许进出口的货物,除全国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应由海关征收进口关税或出口关税。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全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2.关税的税目、税率都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主要包括三部分:归类总规则、进口税率表、出口税率表。
(三)关税税率
1.税率的种类
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
其中进口税率又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2.税率的确定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其中: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需予补税的,应按其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②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当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
③对经批准缓税进口货物以后交税时,不论是分期或一次交清税款,都应按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计征税款。
④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都应按该项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⑤溢卸、误卸货物事后确定需予征税时,应按其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期所实施的税率征税。如原进口日期无法查明的,课按确定补税当天实施的税率征税。
⑥对由于《海关进出口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他工作差错而需补征税款的,应按原征税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⑦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予补税时,应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
⑧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予补税时,应按其转为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提示】一般以“原进口之日”为准备,关注特殊的②⑤⑥⑦⑧。
  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存货清查
【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章资产第四节存货的内容。
【知识点】:存货清查
(一)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提示】盘盈的存货,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
1.报经批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盘亏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计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1.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
【提示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提示2】如果材料的毁损是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作转出处理。
2.报经批准后:
借:银行存款(残料变现)
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
管理费用(一般经营损失或收发计量)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毁损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郑州管城区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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