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单位工程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要求:
单位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单位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是:
1.验收的组织
(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2.验收的条件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