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挡(墙)的管理 (1)施工现场围挡(墙)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留有缺口。 (2)围挡的用材宜选用砌体、金属材板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彩布条、竹篱笆或安全网等。 (3)施工现场的围挡一般应不低于1.8m,在市区内应不低于2.5m。 (4)禁止在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架管、模板等。 (5)雨后、大风后以及春融季节应当检查围挡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