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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榆林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线上培训免费试听

发布时间:2022/2/8 15:30:01 更新时间:2022/2/8 15:30:01
责任编辑:榆林优路教育房地产估价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师资力量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课程介绍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案例与分析
综合性强,与其他科目联系密切,出题灵活难度大。

特色优势
习题密训
根据近三年考情与命题规律,总结出两套专属试卷,进行高频考点的记忆和题的强化训练。
系统精讲
根据新教材,进行知识点和题讲解训练,帮助学员搭建学习框架,掌握重点知识,夯实基础。

行业趋势
  任何行业,只要能坚持的住,到了后边都不会太差。这是一个前提。房产评估也是一样的道理,在你获得相关的估价师证书之前,日子确实比较难过,即便是有丰富经验的老员工,没有证书,腰板也不会太硬。也就是说,关于这个行业有前景与否,是否能取得估价师证书,是另一个前提。

  从事这个行业,取得双证之后,再不济也不用担心之后的温饱问题了。以浙江一位学员为例,房地产、土地双证估价师的年薪15万左右。这个数字看上去不多,但是估价师的工作毕竟是很轻松的,如果在评估公司上班,应该知道大部分的粗活累活估价师是不做的,如此看来这样的年薪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做上估价师以后,你能够有时间从事一些副业,而这份时间,是你在取得估价师证书之前所没有的。当然了,如果你确实想全心全意投身这个行业,光取得证书肯定不是终点。取得证书之后,自己创办一家评估公司也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
  要全面提高队伍素质。面对行业的快速发展,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的任务已迫在眉睫。随着年内物业管理师认定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将正式实施,相信对业内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此外,我们还要注重企业关键岗位和一线员工的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熟练专业技能的员工队伍,以适应行业、企业发展的需要。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市场的周期循环:
(一)房地产周期循环的定义
指房地产业活动或其投入与产出有相当的波动现象,且此现象重复发生。
(二)房地产周期循环的原因
影响房地产周期循环的主要原因包括:⑴影响供需的主要因素,其中以金融相关因素的变动最为关键;市场信息的不充分、从供需两方面调整不均衡的时间存在时滞(Time—lag);⑵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心理因素,如追涨不追跌、一窝蜂的投机或非理性预期;⑶政策影响,如容积率控制、农地征用控制;政治冲击,如社会政治动荡;⑷制度因素,如预售制度的期货效应、中介与估价制度的健全程度等;生产时间落差、季节性调整、总体经济形势等。
(三)传统房地产周期理论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在市场供求平衡的前提下,房地产市场会正常运作,且这种平衡性会持续一定的时期;在此时期内,投入房地产市场的资金的利润预期保持不变,投资者具有自我调节投资量的能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呈现一种自我修正的周期性,且不同周期之间的时间差异和投资回报差异微乎其微。
根据传统房地产周期理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呈现出一种自我修正的模式。在每一个运行周期中,均经过扩张、缓慢、萧条、调节、复苏和再次扩张的过程。具体包括的阶段是:确认对新入住空间的需求,促使新建筑产生;受到新建筑的刺激而导致经济扩张;经济的持续扩张进一步刺激新建筑;新建筑超过空间需求;导致超额建筑;调节,因需求减少而导致新建筑活动剧烈减缓;复苏,需求开始增加而消化已有超额建筑;回复到空间市场供需均衡状况;经济的持续扩张导致对新建筑需求的增加;确认对新入住空间的需求,促使新建筑产生。
(四)分析房地产周期运动的新观念
从现代房地产周期研究的结论来看:经济扩张与创造就业已不再是线性关系;就业机会增加与空间需求也不再同比增长;经济活动的扩张不再立即绝对导致新建筑增加(如经济复苏不会立即导致新建筑产生)。在一稳定可预测的经济环境中,了解长期、未来力量及其内涵相对来说并不十分重要,但在不确定、不连续且正处于转变的经济环境中,必须强调对未来可能变化的全盘了解,而不仅是利用过去作预测。
(五)房地产市场的自然周期
不论供给是短缺还是过剩,需求是超过还是少于现存的供给数量,市场机制的作用总能在市场周期运动中找到一个供需求平衡点。研究表明,从历史多个周期变化的资料中计算出的长期平均空置率(又称合理空置率或结构空置率),就是房地产市场自然周期中的平衡点。从供需相互作用的特性出发,房地产市场自然周期可分为四个阶段:
(1)个阶段始于市场周期的谷底。这时供给保持基本静止不变,没有或很少有新的投机性开发建设项目出现。随着存量房地产被市场吸纳,空置率逐渐下降,房地产租值从稳定状态过渡到增长状态。随着这个市场复苏阶段的继续,对于市场复苏和增长的预期又会使业主小幅度地增加租金,使市场最后达到供需平衡。
(2)在第二阶段(增长超过了平衡点),需求继续以一定的速度增长,形成了对额外房屋空间的需求。由于空置率降到了合理空置率以下,表明市场上的供给吃紧,租金开始迅速上涨,直至达到一个令开发商觉得开始建设新项目有利可图的水平。在这个阶段,如果能获得项目融资,会有一些开发商开始进行新项目的开发。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考点、重点、掌握):
(一)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必须具备的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开发单位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的用地条件,方可转让。

榆林房地产估价师培训相关介绍:

榆林房地产估价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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