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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普洱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学校学费多少啊 目前比较热门

发布时间:2022/1/21 16:12:25 更新时间:2022/1/21 16:12:25
责任编辑:普洱优路教育房地产估价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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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师资力量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课程介绍
制度与政策
理解记忆型试题占比大,注重考核概念与原理。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特色优势
就业推荐
推出人才培训“一体化模式”,优路人才网,实时推荐就业岗位与计划。
学习督导
学员配备专属班主任,全程跟进、督导学员学习,随时处理学习问题。

行业趋势
  要正确引导舆论宣传。首先,我们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抓住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切实加大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的力度,重拳打击业内少数乱收费、侵害业主权益的害群之马;其次,要加强和媒体的沟通。有的媒体为吸引读者眼球,存在夸大事实的报道,但大部分失实的报道还是因为有关记者对法规认识不够清晰,对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对相关责任把握不够准确。为此,我们要主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热忱欢迎他们到日常管理中深入调研,以转变他们对行业的一些误解,力求报道的客观和公正。此外,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品牌企业和好人好事的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正面宣传,让百姓看到一个自尊、自强、自律和诚实守信的行业,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要全面提高队伍素质。面对行业的快速发展,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的任务已迫在眉睫。随着年内物业管理师认定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将正式实施,相信对业内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此外,我们还要注重企业关键岗位和一线员工的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熟练专业技能的员工队伍,以适应行业、企业发展的需要。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讲义:第五章第七节
房地产抵押合同
房地产抵押是担保债权债务履行的手段。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为了保证债权债务的履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是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债权债务的主合同无效,抵押这一从合同也就自然无效。房地产抵押是一种标的物价值很大的担保行为,法律规定房地产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必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房地产抵押合同一般应载明下列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
(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等;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担保的范围;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的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物须保险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将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的房地产归债权人所有。
抵押权人需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出借或者改变抵押物用途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房地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教材讲义:第三章第三节
第三章房地产开发程序与管理
第三节前期工作
当通过投资决策分析确定了具体的开发地点与项目之后,在购买土地使用权和开发项目建设过程开始以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这主要涉及与开发全过程有关的各种合同、条件的谈判与签约。通过初步投资分析,开发商可以找出一系列必须在事先估计的因素,在购买土地使用权和签订建设合同之前,必须设法将这些因素尽可能精确地量化。在初步投资决策分析的主要部分没有被彻底检验之前,开发商应尽量推迟具体的实施步骤,比如购买土地使用权。
一、获取土地
当完成市场分析和其他前期研究工作并进行了项目评估之后,就要进入实施过程,实施过程的步是获取土地。
(一)土地储备与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储备:指市县国土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建立目的: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土地储备的范围: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土地一级开发:指由全国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进行土地征收、拆迁、土地平整,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众配套设施建设,使土地达到“几通一平”的建设条件活动。
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的建立,推动了公开、公平和透明的土地供应市场建设,对开发商或投资者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获取土地的途径
1.土地使用权出让。从0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从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07年9月修订形成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按照这些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协议方式出让。各种出让方式的具体界定是:①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④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方式仅当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适合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时,方可采用。即“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除外。
2.土地使用权划拨。以划拨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通常涉及私人参与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项目和全国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的用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用地,目前也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时,逐步开始采用以未来租售价格不标的的公开招标方式。
3.原有划拨土地上存量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原有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地产,如因企业改制或兼并收购等行为导致产权变更时,需办理出让手续。在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下,该类土地可采用协议方式获得,采用国有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或授权经营等方式,对原划拨国有土地资产进行处置,土地使用者获得相应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
4.与当前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作。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重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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