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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思茅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技巧与应对方案

发布时间:2022/2/18 15:04:15 更新时间:2022/2/18 15:04:15
责任编辑:房地产估价师培训机构范老师(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思茅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技巧与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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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查查,思茅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技巧与应对方案?请告诉我情况,谢谢!
  时间:2022/2/18 15:04:15  更新时间: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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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许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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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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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全国人事部、建设部1995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在房地产交易的价格、服务中介和人才等要素市场逐步实施规范化、法制化的行业管理,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化、产业化的重大举措.通过考试取得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仅能为所在的工作单位赢得社会信誉,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能从法律上和技术资格上奠定自己的从业地位,所以通过考试就成了从业人员的主。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教材讲义:第一章第二节
第二节 对房地产估价的各种需要
一、房地产抵押的需要(掌握)
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房地产为抵押房地产。
房地产是良好的用于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借贷等民事活动中,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一般会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有权处分并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并要求贷款金额小于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出于安全的考虑)。
商业银行为了兼顾业务发展、市场竞争和防范风险,既不能压低房地产抵押价值,又不能提高房地产抵押价值。
房地产抵押对房地产估价的需要,主要有5种:
①初次抵押估价,即将未抵押的房地产抵押的,对该房地产的抵押价值进行评估。
②再次抵押估价,即将已抵押的房地产再次抵押的,对该房地产的抵押价值进行评估。《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③续贷抵押估价,即抵押贷款到期后继续以该房地产向同一抵押权人抵押贷款的,对该房地产的抵押价值进行评估。
④抵押期间估价,即对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定期或者根据需要对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
⑤抵押房地产处置估价,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需要将抵押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为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提供相关价值参考依据,对该房地产的比较价值等进行评估。
在实际中,还按照抵押贷款前、后和抵押物处置三个阶段,来划分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房地产抵押估价及相关服务。
——抵押贷款前,除了提供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通常还提供房地产贷款项目评价、抵押成数(抵押率)测算等服务。
——抵押贷款后,除了提供抵押房地产及其价值或价格动态评估,还可为抵押权人提供有关风险提示。
——抵押贷款处置,提供处置抵押房地产价值评估、资产处置方案、处置方式分析咨询等服务。
包括向抵押权人提供风险提示: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减少的,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减少的,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房地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负资产的悲哀)
二、房地产税收的需要(熟悉)
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较多,计税依据一般是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价值、租金或者以它们为基础的房地产价格差额、增值额等。
为了防止偷逃税款、避免税负不公及说服纳税人,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真实的房地产价格、价值、租金,需要以公平合理的计税价值(或租金)为参考核定计税依据。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也可能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计税价值,以说服税务机关重新核定计税依据。
全国目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共10个,除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5个专门针对房地产设置的税种,还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5个具有普遍调节功能的税种。这些税种中,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因按占地面积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而不需要房地产估价服务外,其他税种在一定程度上都需要房地产估价服务。
  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教材讲义:第五章第一节
第五章房地产估价原则
第一节房地产估价原则概述
1.房地产估价原则的含义
房地产价格形成和变动有一些基本规律。房地产估价师要评估出合理的房地产价值或价格,应遵循房地产价格形成和变动的客观规律,通过对这些规律的认识和掌握,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把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值或价格“发现”或“探测”出来。
在房地产估价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中,逐渐认识了房地产价格形成和变动的客观规律,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了一些简明扼要的进行房地产估价活动所应依据的法则或标准。这些法则或标准就是房地产估价原则。
房地产估价原则(六原则)
①独立、客观、公正原则;②合法原则;③价值时点原则;④替代原则;⑤最高最佳利用原则;⑥谨慎原则。
2.房地产估价原则的作用
使不同的房地产估价师对于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前提具有一致性,对同一估价对象在同一估价目的和同一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趋于相同或近似。
估价原则可以帮助房地产估价师如何去思考和衡量估价对象的价值或价格,如何把估价对象的评估价值首先框定在一个基本合理的范围内,然后结合估价方法的测算,就可以评估出一个更加精准的价值或价格。
评判评估价值是否正确,可以检查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是否遵循了应遵循的估价原则(此细节应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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