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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宜兴学房地产估价师哪里培训费用多少呢 同学去哪里报

发布时间:2021/11/6 14:44:28 更新时间:2021/11/6 14:44:28
责任编辑:宜兴优路教育房地产估价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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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优路教育的课程由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理论课程老师会由浅到深,让您详细了解BIM和执业药师具体管理实施状况。实操课程老师通过实际操作,让您熟练掌握主流情况,并能指导其他团队成员,从学习到通过考试,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答疑指导,课间、课后随问随答;学习效果随时监督,从而达到快速、高效的学习目的。

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课程介绍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理论与方法
客观题和计算题结合,以计算题为主,量多时间紧。

特色优势
系统精讲
根据新教材,进行知识点和题讲解训练,帮助学员搭建学习框架,掌握重点知识,夯实基础。
专职答疑
专职教研在线答疑,学习难题及时解决处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行业趋势
  要清晰界定企业责任。为防控企业经营中的各种风险,避免承担不必要的管理责任,物业管理企业首先应认真学习并掌握《合同法》、《民法通则》、《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掌握相关规定及精神实质;其次,要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细化物业服务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清晰界定企业的管理责任和免责条件,改变因错位和越位带来的被动。
  要正确引导舆论宣传。首先,我们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抓住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切实加大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的力度,重拳打击业内少数乱收费、侵害业主权益的害群之马;其次,要加强和媒体的沟通。有的媒体为吸引读者眼球,存在夸大事实的报道,但大部分失实的报道还是因为有关记者对法规认识不够清晰,对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对相关责任把握不够准确。为此,我们要主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热忱欢迎他们到日常管理中深入调研,以转变他们对行业的一些误解,力求报道的客观和公正。此外,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行业品牌企业和好人好事的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正面宣传,让百姓看到一个自尊、自强、自律和诚实守信的行业,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培训学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管理
1、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几年内注册不需要继续教育?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3年内(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不需要继续教育。
2、逾期几年注册需要满足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超过3年(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证明材料。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继续教育满足必修课60学时和学时学时。其中全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实施的30学时的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其余各为30学时的必修课和30学时的选修课的继续教育,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选定的单位组织实施的继续教育。
3、高校老师取得执业资格注册需要提高什么材料?
高校老师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注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教师证复印件;
(5)所在高校出具从事房地产估价教育或研究的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延续注册继续教育需要达到什么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暂行)规定;在一个注册期内需要完成继续教育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
5、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里身份证号有误,如何处理?
(1)如果是由于身份证15位转18位出现不一致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身份证号更改证明,并和更改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上报省级注册管理部门。
(2)如果考试与注册时身份证号一致的,请将身份证号更改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上报省级注册管理部门。
6、办理了变更,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里执业单位是错误的,如何处理?
由于“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是于2007年才使用,数据正在逐步完善,可能数据存在差错。如果办理了变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里执业单位是错误的,请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报到省注册管理部门。
7、办理了延续,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里注册有效期是错误的,如何处理?
由于“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是于2007年才使用,数据正在逐步完善,可能数据存在差错。如果办理了延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里注册有效期是错误的,请按照延续注册要求申报延续注册。
8、能否申请非专职估价师?
不能申请非专职注册。规定中取消了房地产估价师专职与非专职的类型。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只能在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单位注册。注册单位需要将注册人员的人事档案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并缴纳社会保险。
9、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更名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如何变更注册证书上的执业机构名称?
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更名后,单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需要办理变更注册。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1)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与更名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核准通知书;
(4)更名后新单位委托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或者外国人就业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高校老师申请注册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方面教学的证明、教师证复印件);
(5)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件复印件;
(7)更名后新单位的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10、在“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上的“注册系统”中,进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网上申请,在选择执业单位时,界面只进行了刷新,我无法选择“执业单位”怎么办?
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中,选择“执业单位”时要用到弹出窗口的功能。有些计算机安装了具有“拦截弹出窗口”功能的软件,使“注册系统”无法正常使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先暂停或关闭具有“拦截弹出窗口”功能的软件,再进行网上的注册申请工作。
11、在“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上的“注册系统”中,进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网上申请,在选择执业单位时,选择不到执业机构名称,怎么办?
请与资质管理部门联系,将单位名称加入“全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上的“注册系统”中。
12、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需要重新换发新证吗?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1号),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都要在建设部进行终审,终审后,将换发新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13、延续注册继续教育达到多少学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申请延续注册的,继续教育必须满足60学时(全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实施的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的继续教育。如果必修课学时多于30学时,多的学时可以认同为选修。
2009年1月1日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申请延续注册的,继续教育必须满足120学时(全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实施的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的继续教育;省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的继续教育)
取得继续教育学时,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一级资质:
(1)时间要求: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2)注册资本金与出资额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3)股东或合伙人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要求: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5)业绩要求: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m2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m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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