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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昭通房地产估价师哪里培训怎样报名 培训机构是哪个

发布时间:2021/12/3 16:14:57 更新时间:2021/12/3 16:14:57
责任编辑:昭通优路教育房地产估价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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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的机构,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北京环球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课程介绍
案例与分析
综合性强,与其他科目联系密切,出题灵活难度大。
经营与管理
理论理解难度大,计算题量大题难,注重综合性考核。

特色优势
系统精讲
根据新教材,进行知识点和题讲解训练,帮助学员搭建学习框架,掌握重点知识,夯实基础。
就业推荐
推出人才培训“一体化模式”,优路人才网,实时推荐就业岗位与计划。

行业趋势
  你现在干这行,应该也明白,一份评估报告成本是多少,租一间办公室,成本又是多少,再雇佣一些应届毕业生,又要多少支出。这些支出相比较评估收费,还是很小头的(当然了业务拓展一块前期还是要有基础的)。而一旦你经营的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业务稳定了,那你自己包括你下一代,日子应该还是能比较滋润的了。

  所以说对于这个行业来说,前景如何,与你自己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关系到你是否能获得估价师证书,关系到你是否安于上班族的状态,关系到你有没有自己开创属于自己事业的想法。说了这么多,先拿下房地产估价师证实再说吧。
  近两年,媒体对物业管理的问题频频曝光,使行业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在一年一度的全国和地方人大、政协会议上,关于物业管理的提案呈上升趋势。在部分城市的行风评比中,对物业管理的评价不尽人意。这在客观上显示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存在一定问题,直接影响行业的公众形象,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已经成为行业上下的共同心愿。
首先要准确把握行业定位。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和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条例》这一基本指导思想,是物业管理行业准确定位的法律依据。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管理企业既不是建设单位的隶属和依附,也不是业主的“仆人”或“保姆”,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既不能不负责任地推诿敷衍,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大包大揽。只有摆正位置,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确立与建设单位和业主的关系,才能做到不越位、不错位,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培训学习资料
  实践操作:
(1)在依法判定的权利类型及归属方面,一般应以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以及相关合同等为依据。
房屋权属证书有两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土地权属证书有四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依法判定的使用权利,应以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条件等使用管制为依据。
如果城市规划规定了某宗土地的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则对该土地进行估价就应以其使用符合这些规定为前提。具体地说,如果城市规划规定了该宗土地为居住用途,即使从该宗土地的坐落位置、周围环境来看适合于商业用途,但也应以居住用途为前提来估价,除非申请变更为商业用途并且获得批准。
在容积率方面,如果城市规划规定了该宗土地的容积率不超过2.5,除非依法调整了容积率,否则应当以容积率不超过2.5为前提来估价。如果以商业用途或者容积率超过2.5来估价,由于商业用途或者超出的容积率不仅没有法律的保障,而且是违法的,据此所评估出的较高价值不能实现,也就得不到社会认可。
(3)在依法判定的处分权方面,应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合同等允许的处分方式为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规定不能采取的处分方式下的评估价值为0。
(4)依法判定的其他权益,评估出的价值应当符合全国的价格政策。
两个应用的重点领域:抵押估价和房屋征收评估
【重点】合法原则在房地产抵押估价中的运用
(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抵押的房地产,不应作为以抵押为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
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律允许的除外)、各类公益设施(注意区分:公益单位公益设施以外的其他财产为自身债务是可以抵押的)、产权不明有争议的财产(不“干净”)、依法被查封、扣押和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得抵押的房地产范围: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文物,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被依法查封、扣留、监管或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其他;空置3年以上的房地产。(注意多选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抵押无效的房地产,不应作为抵押估价对象。违法违章建筑物抵押无效。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转让的房地产,评估其抵押价值时应当符合转让条件,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地产,不应作为以抵押为估价目的对象。
出让土地转让条件:支付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投资总额的25%、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形成房屋的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共有房地产需要共有人书面同意才能作为以抵押为估价目的的估价对象。
(4)评估再次抵押的房地产的抵押价值的,该房地产的抵押价值不应包含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
(5)评估尚未竣工或竣工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日)起6个月内的抵押价值,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时,应首先扣除拖欠工程款。
  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及组织形式(考点、掌握)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
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组织形式
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自然人出资,主要由房地产估价师个人发起设立,组织形式有:
①合伙制。由2名以上(含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合伙发起设立。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对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②有限责任制。由3名以上(含3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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