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③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3个以上(含3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④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 ⑤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