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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呼和浩特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培训哪里有 小明同学就报名这个吗

发布时间:2023/7/24 18:43:19 更新时间:2023/7/24 1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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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内蒙古太奇兴宏程以强大的师资力量、优质的服务和领先的过关率著称全国,占有本领域市场份额,得到了各地考生的一致认可,招生人数与上线人数都遥遥领先于第二梯队。
  兴宏程建造师辅导是全国建筑行业领先教育机构,招生人数和通过率都远远高于第二梯队。2005年兴宏程首次举办了建造师的精讲班,连续14年招生规模、通过率等方面都保持绝对领先优势,在全国各地开设有100多家分校。2017年兴宏程建筑类辅导将全面改革教学体系,进一步优化师资,加强服务。

师资力量
贺铭,男,生于1956年3月,1982年1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注册监理工程师,大学本科,副教授,任教于重庆交通大学。长期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安全、工程监理、建造师等培训工作。学术研究方向及成果: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经济;工程安全(工程安全事故机理;工程安全成本效益;工程安全评价模型;工程安全经济分析)。国内有关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参编书籍及教材10多部;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版编委兼主编;全国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版主编;《建造师》杂志编委。近年参加建设部课题:⑴《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研究》2008年~2010年;⑵《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命题模式改革研究》2006年~2007年;⑶《中外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比较研究》2008年~2010年。
重老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拥有丰富的建造师考试培训经验,辅导授课深入浅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深谙考试规律。考点把握准确,讲课清晰透彻,授课幽默轻松。针对在职人员以及建造师考试偏重于实践的特点,运用图片、归纳、比较等教学方法突出重点,帮助学员在最短时间内掌握点。

课程介绍
串讲提高阶段
目标:建立牢固科学的知识体系巩固所学的内容,并能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解析
内容与特色:针对建造师考试特点,从重点考点展开讲述,全面系统讲解,突出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
精讲阶段
目标:迅速提升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为参加建造师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内容与特色:根据建造师重点特设熟悉,了解,掌握三大模块,全面讲授和重点训练相结合。

行业趋势
  zui新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大大小小近30万,从业人员至少4600多万人,还有现在校土木工程专业学生为260万人,毕业后至少有70%-80%人将从事建筑业及考建造师证书,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200多万人,其中一级建造师仅仅才50多万人。建造师报考人数逐年增加,但考试通过情况却不是很好,导致市场供不应求,需求缺口巨大。现在整个行业的建筑企业,除了央企之外,至少95%的企业建造师数量都不达标。如果建造师挂出去真的走向“末路”,那么招投标、接项目对这些企业而言也就成了空谈。
  较之前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特别提高了对市政专业、机电专业建造师的要求。基于建筑领域的特殊性,专业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造师考试不仅不会取消,而且会越来越重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建筑企业资质评定,刺激了对建造师的需求,引起了业内外的高度关注。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法律法规》考点: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习题: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我国的标准分为全国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全国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全国标准
工程建设全国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査批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全国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该全国标准的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审。复审一般在全国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可以采取函审或会议审查,一般由参加过该标准编制或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不得与全国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全国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全国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全国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对与全国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规定,应当自行废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可作为强制性条文。
四、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全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全国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全国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项目管理》考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
1.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报告。专业工程,还需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1)情况紧急,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报告。
(2)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1)特大、重大,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2)较大,逐级上报至省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3)一般,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
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同时报告本级人民全国。必要时,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可以越级。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2.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分别由省、市、县人民全国负责调查。省、市、县人民全国可以直接,也可以授权或委托。未造成伤亡的一般事故,县人民全国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
3.现场勘查
4.分析事故原因通过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全国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批复;特大事故,30日内批复;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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