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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有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辅导培训班么

发布时间:2024/11/28 21:13:56 更新时间:2024/11/28 21:13:56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优路教(VIP超级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采用线上教学为主、线上和线下结合的融合式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实景模型、智能题库、移动课堂、3D动画和交互软件等技术开展知识服务。总部统一发展战略、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教研设计、统一教学安排、统一服务体系,推行标准化教学服务和教学管理,依托教研基地为学员提供标准化培训课程,通过线下分支机构开展属地化服务。
  优路教育从一线服务人员到管理层,从产品/教辅资料研发到开展教学,从授课到答疑,从人才培养到就业指导,重庆卓路优达打造咨询+教学+答疑+就业+职业发展规划的服务闭环,为学员提供专业、细致、全面的服务。

师资力量
许老师:优路专业师资,浙江某高校教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消防工程师,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研究多年,专业功底深厚、教学经验丰富。主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王老师:优路专业师资,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培训、参与编写优路教育和机械工业出版社会联合出版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主编,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课程介绍
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连续14年一级建造师培训经验,紧抓考试大纲!紧抓考试大纲内容,名师授课+在线答疑+个性化辅导+历年试题解析+优质教学服务=事半功倍!
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一建教材图书名称:《仿真预测试卷》
内容简介:根据分值分布研发2套仿真试卷,1:1还原考试题型题量、分值及难度。
教学目的:全方位查漏补缺,提升考场审题与答题技巧,增加题感,考场上应试自如。
适合人群:参加一建考试的考生。

开课安排
项目管理(张老师、许老师):1.2020考试概况;2.备考方法和技巧;3.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4.项目管理类型与内容;5.建设工程项目组织论;6.建设工程项目采购模式。
签约保障班课程内容: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点睛实操
适合人群:零基础、工程相关专业、学习时间较为零散
配套资料:《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题点实操演练》。

特色优势
教学的六大优势:
1.上市公司,诚信经营,直营分校遍布全国各地,线下服务做到实时有效。
2.行业名师:甄选行业名师教学,深入系统讲解,只讲有用的。
3.专属教研:行业内拥有300位教研老师,配备专属教研全程跟踪答疑服务。
4.专属班主任:每个学员拥有专属班主任,帮助每个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学习督促、学习指导、阶段性学习规划等贴心服务。
每个学员均配有专属班主任,学员在用户中心通过查看专属班主任的手机号、微信号、QQ号随时提交疑问。专属班主任根据学习后台监测的学习测评报告,针对性指导复习规划。

行业趋势
  初步估计每年建筑行业的大型项目超过240万个,建筑项目的正常启动,需要项目经理的同时,以后项目上的技术负责人也被要求是建造师。所以,从市场的供需关系上来看,今后一级建造师证书缺口巨大。
  全国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十分重视的,早在很多年前就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考试,而且对于报考的人员也有一定的门槛要求。一级建造师无疑是企业以及全国作为重视的,对于建造师的一个肯定。建造师想要提升自己就去报考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证明你的能力。

常见问题
问题:工作经验能否累加?
回答:例如某人中专毕业就开始工作了,两年后又考了大专,然后工作了4年就报考了一级建造师,那他前后的工作经验是可以累加的,可以加上中专毕业后的两年工作经验,这样中专毕业,有六年的工作经验,原则上建委规定可以注册。实际办理中,全国主管部门一般不予注册(全国部门没有几个干实事儿的)。

培训学习资料
  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无效合同的规定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无效合同的规定,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
特征:
(1)具有违法性;(2)具有不可履行性;(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全国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全国、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法律、行政法规中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协议排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构成无效合同;对于任意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等。
(二)无效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五)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痉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一建法规考点: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摘要: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琐碎,冗杂,而且考试方式灵活,考题有逐渐变难的趋势。因此,考生在备考时,要有一定的规划和技巧。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设工程施工分包可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1)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2)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全部自行完成,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但依法只能分包部分工程,并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则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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