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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级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考点20:借款、租赁和融资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2/9/20 15:23:08 更新时间:2022/10/14 10:20:19
责任编辑:报名在线编辑陈老师  分类:培训资料

1.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1)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也是诺成合同和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Ⅸ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物在租赁期问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1)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3方主体。

  (2)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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