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动态 > 咸宁一级建造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咸宁培训网 | 咸宁一级建造师培训

【动态】咸宁哪家一级建造师培训班专业

发布时间:2022/9/29 8:44:01 更新时间:2022/9/29 11:03:47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行业趋势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市政的二级资质旧标准,以前二级需要10人(不限专业),现在二级需要12人(市政专业);市政三级资质,以前需要8人的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不限专业),相当于二级建造师0个,现在需要5个二级市政建造师(市政专业)。二级资质不需要一级建造师,所以市政二级市政建造师用量增加70%。市政资质一级,需要一级建造师以前12个(不限专业),现在仍然12个(市政专业)。
  依据行业“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理念,企业的业绩和诚信等级更加透明,在企业参与投标的过程中,业绩和人才都是自己实力的佐证,拥有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能力将显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水平。也就是说,建造师证书的作用或将慢慢由资质申请阶段转移到工程建设阶段,无形中更加强调了个人能力,未来,建造师的重要作用将在行业发展中进一步凸显,“有证又能干”的真正专业人才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工资待遇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学习资料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运用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项目管理》考点: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运用,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特点和适用条件
对业主的优点:
(1)分段施工缩短工期;
(2)减少承包商对立情绪;
(3)利用承包商的技术专家,弥补设计不足;
(4)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施工和管理;
(5)通过确定保证价格约束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及其运用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确定一笔固定数目的报酬金额作为管理费及利润,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直接成本则实报实销。
如果设计变更或增加新项目,固定报酬也要增加。
在工程总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此合同形式。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工程成本中直接费加一定比例的报酬费,报酬部分的比例在签订合同时由双方确定。
这种方式的报酬费用总额随成本加大而增加,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3.成本加奖金合同
奖金根据成本估算指标制定,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底点和一个顶点,分别为工程成本估算的60%~75%和110%~135%。当实际成本超过顶点对承包商罚款时,罚款限额不超过原先商定的酬金值。
在招标时,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采用。
4.成本加费用合同
在总价合同基础上加固定酬金的方式,即当设计深度达到可以报总价的深度,投标人报一个工程成本总价和一个固定的酬金(包括各项管理费、风险费和利润)。在非代理型(风险型)CM模式中应用。
  一建《项目管理》考点:工期索赔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已拉开帷幕,一建《项目管理》考点习题:工期索赔,赶紧跟着学起来吧!其他科目知识点持续更新中,敬请关注!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向业主提出的工期顺延要求。
一、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
1.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一)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C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运用网络计划(CPM)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二)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2.比例分析法;3.网络分析法。

咸宁一级建造师培训
咸宁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