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培训 > 一级建造师培训新闻资讯 > 伊犁一级建造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伊犁培训网 | 伊犁一级建造师培训

【资讯】伊犁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学校在哪

发布时间:2022/7/9 18:28:30 更新时间:2022/7/10 12:19:55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学建工,快快来咨询我们吧,我们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一二级建造师,一二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各行是,BIM工程师,环评等多种课程。
  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课程介绍
核心优势:
多年来专注建工行业培训,专业如一;
历年真题讲解分析,考前集训;
案例实务与专项特训,多年考培经验解密考点,化简为繁提炼核心;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公共课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之分,公共课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
专业实务共有10个方向供考生进行选择:《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由单选题和多选题这两种题型的客观题构成;《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则由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题构成。

特色优势
基础阶段:
基础精讲
梳理教材章节
搭建大纲框架
精细掌握基础
真题训练
结合精讲训练
强化知识记忆
明确答题思路
分层分阶段:
系统学习夯实基础
要点归纳强化训练
知识浓缩突击难点
提炼重点助力提升

行业趋势
  较之前的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特别提高了对市政专业、机电专业建造师的要求。基于建筑领域的特殊性,专业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造师考试不仅不会取消,而且会越来越重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建筑企业资质评定,刺激了对建造师的需求,引起了业内外的高度关注。
  全国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十分重视的,早在很多年前就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规范考试,而且对于报考的人员也有一定的门槛要求。一级建造师无疑是企业以及全国作为重视的,对于建造师的一个肯定。建造师想要提升自己就去报考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证明你的能力。

常见问题
问题: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什么教材?哪里有卖?
回答:教材会在每年考试前4~6个月出版,发售时间建工出版社网站上会有说明。
问题:一建是什么?
回答:一建是指一级建造师,迄今为止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在2002年我国正式建立了建造师职业资格制度,并从水平与难度划分为一建、二建。

学习资料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高频考点:管棚施工技术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备考最关键的就是基础,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涉及考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比较困难。为此小编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梳理。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高频考点:管棚施工技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赶快学习吧!
管棚施工技术
一、结构组成与适用条件
(一)结构组成
管棚是由钢管和钢拱架组成。管棚中的钢管内应灌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以便提高钢管自身刚度和强度。
(二)适用条件
适用于软弱地层和特殊困难地段,如极破碎岩体、塌方体、砂土质地层、强膨胀性地层、强流变性地层、裂隙发育岩体、断层破碎带、浅埋大偏压等围岩,并对地层变形有严格要求的工程。
二、技术要点
(一)主要材料要求
短管棚采用的钢管每节长小于10m,长管棚采用的钢管每节长大于10m.
(二)施工技术要点
1.施工工艺流程:
测放孔位→钻机就位→水平钻孔→压入钢管→注浆(向钢管内或管周围土体)→封口→开挖。
2.管棚有帽形、方形、一字形及拱形等。
3.纵向两组管棚搭接的长度应大于3m.
三、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一)钻孔精度控制
钻孔开始前应在管棚孔口位置埋置套管,把钢管放在标准拱架上。
管棚应设定外插角,角度一般不宜大于3°,避免管节下垂进入开挖面。
(二)钢管就位控制
1.钢管的打入随钻孔同步进行,接头应采用厚壁管箍。
2.钢管打入土体就位后,应及时隔(跳)孔向钢管内及周围压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使钢管与周围岩体密实,并增加钢管的刚度。
短管棚:长度小于10m的小钢管,一次超前量小,基本上与开挖作业交替进行,占用循环时间较大,但钻孔安装或顶入安装较易。
长管棚:长度为10~45m,直径较粗,一次超前量大,单次钻入或打入长钢管作业时间较长,但减少了安装钢管次数,减少了与开挖作业之间的干扰。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摘要:一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备考最关键的就是基础,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涉及考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比较困难。为此小编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梳理。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赶快学习吧!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担保足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小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伊犁一级建造师培训
伊犁一级建造师培训学校,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