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独立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 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