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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郑州管城区会计考证备考指导初级会计培训哪家专业

发布时间:2023/4/21 9:26:30 更新时间:2023/4/21 20:30:06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会计培训,常年开设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继续教育等各类财会考试培训。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每科各精选200多道历年考试真题,仁和资深对真题进行深入解析,并扩展知识点,让学员在掌握解题思路的同时巩固考点,应对考试有把握。同时可获得无纸化真题-考前串讲。

课程介绍
课程内容:
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课程模块:备考攻略、讲练解析、章节习题、真题解析、初会关键分、强化特训、模考测评、考前点晴。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师考试考试两门,分别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师考试题型: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特色优势
课程特点:
1、真账实操:课程搭配真实业务单据,体验实际工作中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所有单据。
2、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3、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
4、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5、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手把手教学。
开设课程:
考证类:初级职称、中级职称、税务师、注册会计师、CMA。
实操类:多行业全盘账、手工电脑账、网上报税。
税务实务类:报表分析、成本核算、税务筹划、税务稽查、内部风险控制、预算管控。

行业趋势
  会计从业考试没有取消之前,想要进入会计行业,有会计从业证就可以,想要升职加薪,中级会计证与注会证占据绝对的优势,初级会计证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但是从业证取消后,初级会计证地位上升,含金量也大大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对初级会计证考试重视起来,企业在招聘时,除了看中能力与经验外,也会看应聘者有没有初级会计证。
  教学目的:能使不会或缺乏电子语音报税及税控机操作的会计人员进行完成现代化手段的电子报税工作及税控机增值税专用的开票工作,真正完成一个全盘会计和税务实务和现代化操作能手的蜕变

  班型设置:

  白班——适合时间充裕的学员,周一至周五白天选择上课;

  晚班——适合业余时间较多的学员,周一只有日晚上选择上课;

  周末班——适合上班族学员,周六或周日选择上课。

  学习方式:面授实训

  培训内容:

  1.熟练掌握电话语音报税

  2.熟练掌握地税网上报税

  3.熟练掌握一般纳税人税控机报税

  4.熟练掌握电子报税

学习资料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考点: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第三章 所有者权益
【考点4】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一)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可供分配的利润
=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即:盈余公积补亏)
2.利润分配的顺序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注意:提取的基数(以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减去以前年度亏损后的金额为基数)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同法定盈余公积方法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全国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规定、
计税方法: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确定)
从租计征:(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但不含增值税)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收取的租金
2.房屋原值的确定
(1)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2)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投资联营的房产
(1)真投资:被投资方交
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2)假投资:投资方/产权人交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当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4.融资租赁房屋——从价计征,由承租人交
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非营利性机构自用房产
(1)全国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全国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相关链接】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3.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4.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5.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1)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2)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6.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7.体育场馆的房产税优惠政策
(1)全国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
(4)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

郑州管城区初级会计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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