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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一级建造师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考点23:合同订立原则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1.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5)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2.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4.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文件是要约,应受自己作出的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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