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1)总分类科目: 总分类科目又称—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的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 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为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的会计信息的科目,它是反映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的科目。